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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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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关于延迟利息须经登记之争议,HELP!
1.由于抵押权为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非经登记不生效力。下列叙述何者有误?
A屋顶加盖之小客厅,因违法登记,非抵押权所及
B延迟利息须经登记,始为抵押权担保对象
C原债权须经登记,始为抵押权担保对象
D违约金须经登记,始为抵押权担保对象
答案:A...........................考选部公布答案(96专技不动产经纪人)

2.设定抵押权时,下列何者纵未登记,亦属抵押权担保范围?
A约定利息
B延迟利息
C违约金
D以上皆是
答案:B
附解说:77年台抗字131号判例---延迟利息因法律规定而发生,故当事人纵未约定,亦未登记者,仍为抵押权担保范围。

一个是考选部答案,一个是判例,延迟利息需登记吗?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7-09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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