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9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cott2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關於附款的問題請指教:))
集會遊行法13條規定禁止攜帶危險物品,故行政機關於核准遊行函件中註明不得攜帶法定危險物品,該附帶註明是屬於下列何種性質?(93原五)
A附條件
B附負擔
C不屬於行政處分之附款
D附保留廢止權
答案:C
為什麼是C我覺得是B負擔..............請指正我的觀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8-03 17:22 |
jimin1234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一題..解答是關鍵是...

      集會遊行法13條規定禁止攜帶危險物品

亦即..法律已經..有明文規定..禁止攜帶危險物品了..而行政機關只是在提一次,加強這個限制,故非屬附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8-04 08:47 |
scott2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您的回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8-04 16:46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條件
負擔
保留廢止權
都屬於行政處分之附款


法律條文不等於行政處分(行政機關的行政作用)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8-06 21:4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468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