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民国六十年元月,地点台中成功岭营区;改变了过去一向在暑假举办之惯例,大专学生集训班,开办「寒训班」第一期,为期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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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四周时,正值农历过年即将到来,部队照例要休假。
受训学员,个个归心似箭。当然啦,长官在放假前夕,一定要耳提面命,再三交代休假期间应遵守、注意的事项。比如说,只是是穿军服的话,在街上不能抱小孩、不能骑摩托车,万一瞧见了MP老爷【按:指宪兵】,最好是“能闪则闪”,否则只要服装仪容整洁,那么敬个礼通常就没事了。
尤其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非常重要,绝对不要违规,那就是,不能在那些个“不正当场所“出入。也就是说,像「酒家」啦、「舞厅」啦、「茶室」啦…,千万不要进入(如果只是经过,当然不算)!
接着,有问题来了。
学员小丁举手发言,报告长官,他有烦恼,因为他底住家,在一栋旧式楼房三楼,问题是,一楼嘛为舞厅、而二楼嘛,嘿嘿,是酒家。出入?没有电梯!怎么办呢?
这下可好,班长皱眉头!
经过请示上级后,小丁的烦恼问题终于解决了,答案是:小丁休假,在家时,
进出都
改由屋子的后门,
真的是名副其实的
“走后门”… 【心得感想】这是真人真事改编,一点也不夸张。有人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蛮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