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7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roadchin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什么是香港脚 如何根治
什么是香港脚 如何根治
香港脚又叫足癣,运动员脚。
19世纪初,在香港地区大面积流行足癣,当时香港居民中大约有70%的人都得了足癣,这也和香港比较潮湿有关系,香港脚这个名字由此而来。
足癣是由金钱癣真菌的一种叫红毛癣菌感染脚上的皮肤所引起,当脚部潮湿温暖这些真菌便会
快速繁殖生长从而感染皮肤的外皮层,。
身体各部分如手,臂,腿,股沟,脚,指甲都可以受真菌的感染。
毛癣菌可以在地板,更衣室,泳池,修甲廊,袜,衣服上发现。人们可以通过直接接触这些物件而散播。如果没有一定的潮湿温暖的生长条件,真菌是不易对皮肤发生感染的。差不多有70%的人群在一生中某一段时间会感染足癣。
 

 

 

足癣有什么症状
足癣主要症状包括痕痒,水泡,脱皮。较严重的会裂开,和出血。
 

足癣有那些类型
1.  脚底型
2.  脚趾间型
3.  起泡型
足癣可以生在脚和手上。也可以与金钱癣一起生在股沟上。
 

足癣会传染吗?
足癣可以从人与人之间传染。但也不一定都能被传染上。有些人很易被毛癣菌感染上生足癣,有些人却有抵抗力。有些家庭夫妻共用浴盆多年,其中一方也没有将足癣传染给对方。
 

足癣的治疗
足癣的治疗可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也是比较重要的部分是使被感染的足部保持乾爽和清洁使真菌不易生长。
买鞋要买皮鞋或是其他通风良好的鞋,人做革材料做的鞋因为不透风使脚部仍然潮湿,因而给真菌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袜子要用绵质能把脚上的汗吸收保持清爽的环境。每日用一份的白醋兑四分的水浸脚10分钟一至二次也对治疗足癣有帮助。
 

笫二部分的治疗是用含酮康唑或咪康唑的软膏涂在患处,一般需连续使用四周,愈后要再使用一周。
那些局部皮质类固醇膏只是加速真菌的生长有时会使感染的地方更恶化对足癣的治疗起不了实际的作用。
如果真菌已感染脚甲,也要一并治疗以免给脚趾再重复感染。要把脚上所有真菌感染的地方同时治疗。
 

足癣可能引起的并发症
足癣如果不加以适当的治理,可以传播到身体其他的部位或传给其他人或家人,可以传给自己身体上其他部位如腿,手,脚趾甲,手指甲等各部位。
毛癣菌一般喜欢生长在,头发,皮肤,指甲等表面的地方不会侵入体内的器官或血液系统。
一般糖尿病,爱滋病或癌症的病人因抵抗力较弱容易受真菌感染。
 

 

如何预防足癣感染
 

因为有些人比较易受足癣的感染,和再感染。预防的措施包括保持脚部清洁和乾燥,避免穿鞋过长时间使脚部长时间在潮湿环境中,避免在公众地方如泳池,体育馆等地方赤足行走,避免足浴,在修甲的地方用受污染的修甲工具。旧鞋要消毒,定期每周洒抗真菌的粉末到鞋里。
 

总结:
足癣是由真菌引起可以用抗真菌的药物治疗。
保持脚部乾爽穿绵袜和透气的鞋可防止足癣的感染
 

根治请看
 

南道子博客
http://intlbiotech.blog...baba.com/
http://blog.hc360...ao8341

 

qq 六二五四五六八六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香港網上行 | Posted:2008-11-29 11:10 |
LZ14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腳癬靈”是一種全天然治療方案,已被醫學研究證明能迅速消除腳癬及灰指甲。保證質量。

本品為濃縮型防灰指甲治療藥物,由被鑑定的有機藥物精華製成,能在較廣的範圍殺滅導致腳癬和灰指甲的真菌,使用後能迅速且長期消除真菌重複感染。

除了其防真菌的效果外,本治療方案能還抗病毒,特別對甲床的慢性真菌具有抑製作用。使用後1-2天內指甲變色的情況即可有明顯改善,2-5天內能完全消除感染。
參考資料:美國自然力量 forces-of-nature-cn.c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18 15:5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422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