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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君雅小妹妹漸漸已經被取代了.
「張君雅小妹妹」爭肖像權 廣告商推系列產品 家屬抱怨:一毛都沒給
【吳詠平、張嘉伶╱連線報導】四年前拍攝泡麵廣告一夕暴紅的「張君雅」, 因廣告業主維力食品公司推出以張君雅漫畫造型的系列產品,但未支付任何費用, 演活「張君雅」的簡嘉芸小妹妹,日前透過經紀人發出律師函要求維力公司補償。
母親辛苦賣麵 維力公司經理陳瑞鎮昨說:「本名簡嘉芸的張君雅,是因為維力的廣告才成為家喻戶曉人物, 後來公司以張君雅延伸為品牌名稱,不管名字或外型都是廣告公司當初所設定的形象,絕無侵犯肖像權的問題。」 簡嘉芸的媽媽陳力菡在桃園市建新街上開麵店已十七年,當初簡嘉芸被選上拍泡麵廣告, 家裡還覺得真巧,但現在成為困擾,今年維力推出「張君雅」一系列產品後,親友都以為他們賺了大錢, 可是維力真的一毛錢都沒給。陳力菡說:「如果真的賺了那麼多錢,我幹嘛每天那麼辛苦賣麵。」 簡嘉芸說,自從當上「張君雅」後在學校裡有同學要她簽名時,因為她當時只有小學一年級, 根本不太會寫字,還跑回家問媽媽「張君雅」三個字怎麼寫。
[ 此文章被adamlee9在2009-02-11 21:56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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