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行政犯与刑事犯之区别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059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xsun
级别:
小人物
x5
x15
分享:
▼
x
0
[求助] 行政犯与刑事犯之区别
请问各位大大,行政犯与刑事犯的区别为何?小弟非法律本科,
读的法律书不够多,因此无法做出分别。
又,一行为同时触犯刑事法律及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规定时,依法应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一 拳 握 千 岁 的 伤 心
一 肩 挑 亿 载 的 忧 愁
一 身 扛 无 尽 的 哀 悲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9-03-07 11:00 |
ELISHA
级别:
小有名气
x33
x1242
分享:
▲
▼
行政犯:就是违反行政法
刑事犯:刑法有规定的(罪刑法定主义)
~~好像很像废话
人家也不是法律系的...所以都以最简单的方式在区分
行政罚法26条
一行为同时触犯刑事法律及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规定者,依刑事法律处罚之
。但其行为应处以其他种类行政罚或得没入之物而未经法院宣告没收者,
亦得裁处之。
所以如果是一行为同时触犯刑法和行政法,用刑法处罚。可是如果另有罚锾或是没入的处罚,而刑法未处罚的话,行政法还是可以处罚。
又...
26条第二项
前项行为如经不起诉处分或为无罪、免诉、不受理、不付审理之裁判确定
者,得依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规定裁处之。
所以如果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法还是可以处罚。
其余不妥处
请各位厉害大大补充之
谢谢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正解(你吗有自信一点)
Ohne Fleiss, kein Preis!
x
3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3-07 11:10 |
cxsun
级别:
小人物
x5
x15
分享:
▲
对于
行政犯与刑事犯的区别
,小弟找到了一些头绪:
现今的学说有 1.质的差异说;2.质量的差异说;3.量的差异说;
而
通说是以
量的差异
作为行政犯与刑事犯的区别,
以海上走私为例,依惩治走私条例及行政院公告数额之规定,
私运管制物品超过1000公斤
或其完税价格超过10万元者,
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之罚金,
未遂犯罚之。
若未达上述数额,
只有行政处罚。 处以售价1~3倍罚锾。
至于详细的学说内容实在不清楚,请厉害的大大补充之。
[ 此文章被cxsun在2009-03-09 12:58重新编辑 ]
一 拳 握 千 岁 的 伤 心
一 肩 挑 亿 载 的 忧 愁
一 身 扛 无 尽 的 哀 悲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9-03-08 08:17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1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