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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问质权和扺押权的不同?
请问.质权是指对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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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03-21 13:49 |
洪法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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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抵押权之标的,以“不动产“物权为限;质权之标的,则以“动产“物权为限。
抵押权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之不动产者;
质权则以“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之动产或权利为必要条件。
供担保之抵押物既不移转占有,故债务人或第三人仍占有其物而为使用收益,同时抵押权人亦不负保存标的物之义务;
而质权之设定,则必须因占有质物始生效力,故质权人得收取质物所生之孳习,同时亦负保存质物之义务,即应如同对于自己财产为同一之注意。
抵押权须登记;质权不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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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1 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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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之不动产者,
其中“不移转占有“什么意思?

又质权和典权有何不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03-21 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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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移转占有“,不动产占有人还是债务人,并不因抵押权设定而使不动产归债权人占有,仅供担保。

典权为“用益“物权,指占有使用他人“不动产“而为收益使用之权。承典人除了占有典产还可把占有物转而典让、出租、抵押,于典权约期约满后二年内,若出典人不以原典价回赎者,承典人取得典物所有权。

质权,系供债权“担保“之“动产“。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1 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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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要负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

抵押权要到户政事务所登记始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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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3-29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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