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61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goodbye17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社員權???
請問各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3-26 22:06 |
洪灋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鮮花 x5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社員權的法律性質

1.社員權是憲法上結社權在私法上的延伸。社員權是私法權利,它與憲法上的結社自由權有何關聯呢?“結社自由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產物,是體現市民社會的一個重要要素。” 現今各國成文憲法基本上都明確規定公民享有結社自由權,允許公民參加各種社會團體。

2. 社員權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社員權是否獨立的權利,其說不一:有謂社員權,為各種權利義務之集合,而非獨立之權利者。有謂社員權為獨立之權利,各種權利義務系由此權利分派而生者。” 社員權不是人格權或身份權,也不同於財產權。“社員權只與社員資格相聯繫而與社員個人的人身無關,所以不能以之為人身權或身份權。” 對於社員權身份權說和社員權人格權說,胡俊先生有精彩批駁,“不知民法所謂身份權與親屬權同義,專指親屬法上之身份上權利而言,社員權之非身份權,似無待論。至於人格權則為維持權利人人格之權利,與權利人其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社員權則系因社員資格而取得喪失,與社員之人格無涉;社員縱經開除退社,亦與其人格權無妨礙。解為人格權,寧非大謬!” 對於社員權與財產權的差異,我們暫且不考慮非營利社團社員的社員權,即便是營利社團社員的社員權,也非財產權所能囊括。社員權與物權有別,因為社團對社員的全部出資及其孳息享有實定法上的所有權;社員權亦非債權,因為債權是由交易法或行為法所規定的。社員權無形財產權說實質上是社員權財產權說的變異,不具科學性。社員權通過對其他權利特有屬性的兼容並收,鑄造了自身獨立的品格。不但如此,財產權一般只能為法律所明文規定,而社員權則可以基於社團章程的規定取得,即“章定社員權”。“社員權應該獨立,不僅因為公司法中的股權(股東權)已非財產權所能包容,還因為民法從個人法向團體法發展的形勢要求這樣做。” 傳統的權利理論“無法真正解釋具有垂直結構的財產團體佔有關係。” 所以,在民事立法上必須創立一種新的權利類型 社員權。

3.社員權是一類民事權利的總稱。如前文所述,社員權包括對社團、社員及第三人的權利,非一種單獨的具體的權利,具有概括性、集合性的特徵。依筆者理解,社員權不僅包括眾多類型的權利,例如建築物區分所有人對於共有部分的成員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成員權、合作社成員的社員權、股份合作製企業成員的權利以及股權等,而且每一類型的社員權又可以分眾多的子權利,如股權可分為會議參加權、決議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股東會議決議撤銷訴權、股東會議決議無效訴權、董事會決議無效或撤銷的訴權、股東會召集請求權、股息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新股認購權、股份收購請求權等等。“這種社員權或股權,除具有財產上請求權(如股息紅利)外,尚有身分法上的請求權(出席開會討論及表決權)或其他特殊的權利(訴訟權等),統稱為社員權或股權,以表示社員或股東的地位。”

4. 社員權是團體法上的權利,具有專屬性。“社員權的權利主體是社員,其相對人是社團(還包括其他社員、第三人,只不過社團是主要的相對人,筆者加)。社員只是社團的一分子。所以社員權與前面的各種權利不同,不是個人法上的權利,而是團體法上的權利。” 事實上,由於我國社團立法的極其不完善,人們往往忽略了社員權的重要性,甚至只知有股權而不認社員權的存在,社員權是團體法上的權利的觀念的最終形成,還有賴於立法部門和理論界的共同努力。社員權作為團體法上的權利,還具有一個重要特徵,那就是“除由法律規定的外,由該團體(社團)的章程去規定。” 同時,“社員權具有專屬性,只可以隨社員資格的移轉而移轉,一般不能繼承。” 也有學者認為,非營利社團法人中的社員權不能繼承,營利社團法人中的社員權則可以繼承,例如股權就可以繼承。筆者認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可以繼承,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則斷不可能繼承,也不存在股權繼承的可能,因為此時的出資已經不是股權的憑證了。關於這一點,可以參見筆者對出資繼承中股東資格取得的論述,在此恕不贅述。

5.社員權是具有相對性的絕對權,對外它是絕對權,對內它是相對權。社員對於社團所享有的權利,在社員與社團之間具有相對性,但是,這種權利對外宣稱的是一種絕對性的權利關係,不但如此,社員權本身就包含對同一社團其他社員、不特定第三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社員身份或資格,一般是要進行登記的,經過登記,這種社員關係就具有了公示性。然而,無論是立法還是學理研究,注重的都是社員權的對內關係,而忽略或者忽視了社員權的對外關係。正是由於對社員權的對外關係的忽視,對社員權絕對權性質的否認,使得社員權遭受侵害時不能為其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濟。

6.社員權是包含程式性權利和實體性權利的具有雙重性質的民事權利。筆者認為,社員權中程式性的權利有社員大會的決議撤銷訴權、決議無效訴權,董事會決議無效或撤銷的訴權等,實體性的權利就更多了,在此不一一列舉。程式性的權利是社團實現自治的有效保障,同時也是實體性權利行使和實現的保障。

7.社員權具有自我保護和救濟的法律屬性。社員大會是社團的最高權力機關,享有眾多權力。通過社員大會,社員可以制止、糾正社團及其部分成員的違法行為,使得社團的行為朝著合法的、符合社團和社員利益的方向發展。社員在社員大會上,正是借助社員權的行使達到上述目的的。社員權中,表決權是社員自我保護和救濟的一項極其重要的權利。

奇摩知識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7 01:2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62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