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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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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快乐] 学习法律的谦虚与傲慢
  • 学习法律的谦虚与傲慢
  自一月底加入本站为会员,二月份开始参与法律讨论区的解答与讨论,其间与不少会员有过法律问题的互动,及不同意见的交流。大部份都能秉持谦虚为怀的态度,在论坛上广结善缘,会员间彼此相得益彰,互蒙其利。但也有少数会员,自以为读了几本法律的书,就以法学大师的姿态自居,或是针对某些争点,一直要说服别人接受他的见解,或是对发问或参与讨论的会员以不屑的态度反问、揶揄或消遣,甚至相互攻讦对方学艺不精等等,终至擦枪走火,一发不可收拾,令人感到相当遗憾!
  其实我所认识的会员当中,不乏有法律系科班出身者,但他们的态度相对低调,也很乐意接受别人不同的看法。事实上我们在法研所大部分的课程,都先由研究生提出研究报告,再经过互相讨论的方式共同学习,最后由老师讲评或指导。在互相讨论的过程中,对于和自己意见相左的见解,都以尊重取代争论不休;即便是教授对于研究生的指导,也都以赞美取代责难,以鼓励取代批评。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识,日后发表的论文,无论指导教授为谁,由发表者自负文责,所以在论文未发表前的讨论,大家都非常尊重及珍惜教授或其他研究生的对相关争点的看法。
  记得在上大学法律系课程时,老师曾经说过,学习法律的第一步,先学会谦虚,只有脑袋没有内涵的人,才会骄傲而自大。即便是在日后,自己有幸成为法界有地位之人士,这句话更应该牢牢记住。学者相互间要互相尊重不同的见解,法官对自己所为之判决也要尊重上级审法院的见解,大法官多数意见也要容许少数意见者提出不同意见书,那我们初学者又有甚么条件去攻讦对方的缺点呢?
  只有饱含养分的稻穗才会低垂,到处攻讦对方的弱点,咄咄逼人,只会让别人看轻自己。希望大家日后在论坛发表自己见解的同时,都能本着谦虚的态度,而不是高傲自大、互相轻视对方的态度。愿以此文提醒自己,也和各位习法者共勉之! 



感恩惜福!
献花 x5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05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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