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图片分享
-最近浏览-
怎么会忘记..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图片分享
-最近浏览-
怎么会忘记..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刑法-机车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24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winkor
级别:
小有名气
x65
x292
分享:
▼
x
0
[讨论] 刑法-机车
甲乙二人素有嫌隙,某日甲见乙之机车停置在邮局前,乃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x
1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4-07 16:00 |
洪法
级别:
初露锋芒
x45
x578
分享:
▲
▼
甲乙二人素有嫌隙,某日甲见乙之机车停置在邮局前,乃乘机抒愤,暗自购得锁炼一条将乙之机车锁住后离去,嗣乙见状,无法骑用不得已,雇请锁匠开启,始得返回,问甲犯何罪?
拟答:
一、甲将乙之机车锁住,不成立刑法第320条窃盗罪
窃,指违背他人意愿或未得同意;取,破坏既存持有状态,并建立新的支配管领。准此,窃取系客观上违反他人意愿,瓦解他人原有之持有,并建立自己之持有之行为。惟行为人尚须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图,主观上须知其无支配能力,却意欲藉持有而以所有人地位自居。甲以暗自购得的锁链将乙的机车锁住后离去,仅乘机抒愤,其并未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图,且尚未破坏乙对机车的持有。本罪构成要件不该当,复不论阻却违法、罪责事由。不成立本罪。
二、甲将乙之机车锁住,不成立刑法第302条剥夺行动自由罪
刑法第302条规定,凡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剥夺他人之行动自由者,论以剥夺行动自由罪。而所谓其他方法,系客观上足以侵害或限制他人基于自由意志,而欲离去特定处所之行动自由。本题中甲将乙的机车锁住,客观上非足以限制乙之行动自由,且主观上并无侵害乙行动自由之故意,不成立本罪。
三、甲将乙之机车锁住,成立刑法第304条强制罪
刑法之强制罪系以强暴、胁迫手段,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本题中,甲对乙的机车上锁,系属对车主乙间接的强暴行为,而该行为使乙无法自由行使其骑乘机车之权利。且依客观说,无论乙畏惧与否,只须甲有强暴之举动,罪及成立。又题意,甲乙二人素有嫌隙,甲乃乘机抒愤,其对于上揭事实具有知与欲,具构成要件故意。甲的行为,无阻却违法、罪责事由,成立本罪。
四、结论
甲将乙停放在邮局前的机车锁住,非有建立自己所有的意图,不成立窃盗罪。使乙无法骑乘机车返家,甲不成立剥夺行动自由罪,成立刑法第304条之强制罪。
[ 此文章被almasy0311在2009-04-07 22:2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20 (by winkor) | 理由:
作答认真
南无阿弥陀佛
x
5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4-07 17:42 |
vincent0818
级别:
小人物
x0
x50
分享:
▲
▼
同上所述,不过有点小小不同,如下
甲将乙之机车用锁链锁住,是否该当普通毁损罪(刑法第354条)
1.甲将乙的机车锁住,致无法正常使用,依通说见解采「机能妨害说」,只要造成该物机能之减损,不限实质性的破坏,故该当客观构成要件。
2.主观上亦对此情形有认知及意欲使其发生,该当故意之要件。
3.无阻却违法及罪责事由,甲该当本罪。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winkor) | 理由:
所持见解,或有讨论空间,但本人不敢苟同
x
1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4-08 11:09 |
winkor
级别:
小有名气
x65
x292
分享:
▲
本题之甲,
是否有可能无罪?
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x
1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9-04-22 11:18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36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