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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问:民刑总写题架构
民法跟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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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60 (by winkor) | 理由: 所问确为多数法律初学者之学习盲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12 10:54 |
finalo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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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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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律属于社会科学之一门学问,非属理工科有1+1=2之标准答案,
因此,在答题时,要让改题老师知道写题之思考脉络,
若老师属于较公正改题者,就算回答的答题与老师的答题不同,
但若有一定之答题架构,基本分数老师还是会不吝给分的。
一般法律人答题多以三段论法答题:
一、法律规定(大前题)
二、案例事实(小前题)
三、结论(涵摄结果)

举例言之:
甲在图书馆看书时,看到隔壁座桌上有支手机,趁四下无人之时,拿走该手机,甲如何论罪?
一、依刑法第320条第1项之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
  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故窃盗罪成立要件有:
  1、窃取
  2、他人之动产
  3、主观上有不法所有之意图

二、手机非属土地或其构成之部分,依民法之规定属于动产,又甲未得他人之同意,拿取他人之手机
  ,破坏他人 对于手机之管领使用权而建立自己之持有,应属窃盗之行为,且甲明知其无法律上之
    依据,对于拿取手机一事,明知且并有意使其发生,主观上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图。

三、甲应论以刑法第320条第1项之窃盗罪。


如此一来,
就算受试者有时答案与改题老师不同,但因为层次分明,基本之分数应可以掌握住。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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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10 (by winkor) | 理由: 虽非正统刑法【三阶】之解题方法,但仍可展现出一般社会学科之解题逻辑方法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献花 x4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9-04-12 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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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4-16 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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