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下面是引用 kch22467200 于 2009-04-25 15:54 发表的 : 我觉的 相关并案程序 刑事诉讼法都有明文规定 而且法院实务行之已久 所以本案(扁案)的合并似乎看不出有违法之处 也看不出法院是为了政治迫害才并案的 有问题的应该是刑诉对于相牵连案件的规定过于宽松 再加上法院实务对于相牵连案件的认定更是无限上纲 对此学者早有批评 不过这是立法论和解释论的问题 考生们可能都期待等大法官解释下来再记就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