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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第31條-郵件不得補償的情形
從郵政法第31條的字面上看來,保價郵件應該是指因戰事致有損失者為限可以請求補償 天災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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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27 17:52 |
top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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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因戰事致有損失為限

在戰爭時保價郵件是可以補償的 其他不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5-05 20:20 |
dodo2006070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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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價郵件是天災可補償,戰事不可補償

其他都不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台固 | Posted:2011-01-29 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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