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sang 於 2009-07-12 20:16 發表的 : 疑....這是個好問題耶 !! 雖不知道答案,但我相信只要沒有被判入獄(刑法3個月以上之罪)就能入職了在以前可能是連政黨背景都需要列入考慮的
下面是引用 琬 於 2009-07-12 22:38 發表的 : 我想紋身應該沒關係吧~那又不見得代表啥
下面是引用 柴香華 於 2009-07-14 19:32 發表的 : 你的副標題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下面是引用 Lency 於 2009-07-14 20:49 發表的 : 去考選部問吧!得到的答案最直接也最正確!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下面是引用 忘了呼吸 於 2009-07-14 21:39 發表的 : 好久不見~~安安唷^ ^ I am sorry ! 我沒有惡意~爾後會多加注意言語~~^ ^ 好久沒看到你在休閒哈拉版區~~最近過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