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09-11-15 23:14 发表的 :
遗弃罪仅限显现故意遗弃.若是不知肇事现场有人死伤.迳而离去不会有294
或同法第二项结果犯....所以294是应该具备认知与意欲.疑义者是276过失致
死的不作为犯可能有适用的空间
P.S:以林钰雄老师见解不用之现场有人死伤:惟.许玉秀老师认为应为行为人
认知现场有人死伤...选边站吧
-------------->以上为个人酒后乱言之
遗弃罪与肇事逃逸罪应该都具有知与欲 也就是说 是故意的
以开版大的例子 有下列几种情形
1.撞到后被害人马上死 行为人逃跑 <过失致死罪+肇事逃逸罪>
2.撞到后被害人没死 行为人逃跑 <过失伤害+肇事逃逸罪>
3.撞到后被害人陷于无自救力 行为人逃跑后 被害人才死
这比较复杂一点 要套用加重结果犯的概念
原本应该要以肇事逃逸的加重结果犯论处 但是法无明文
所以适用 遗弃罪的加重结果犯 也就是<遗弃因而至人于死>
把关键字记起来 就可以快速判断题目的争点
希望有帮助到同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