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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民法债各练习
甲雇用乙丙两人,某日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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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1 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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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雇用乙丙两人,某日工作时因乙之不注意,致丙受伤,请问甲乙丙三人法律关系为何?
..........
1乙丙间:乙之过失致丙伤害(人格权受损)
1.1成立184I前+193损赔(含慰抚金)
1.2单以193即可请求
(以上均有成立之因果关系和相当性)即丙受伤和乙之行为有相当因果关系.损及权益,造成损害也有相当因果关系.
2甲和丙:
2.1契约上:雇用契约成立后之附随义务,保护义务(损赔)(引到193)
2.2侵权行为:成立和损害均有相当因果关系
2.2.1甲本身,违反法律保护规定,184II
2.2.2因乙而连带,依民188,
2.2.3因185,甲有本身及乙本身,两个侵权,故客观说成立.
2.2.4甲先赔丙,向乙要全部或分担额?(连带则分担一半,参282以下),若188,则全向乙要.管见采后者.真正行为人负责.
2.3竞合
3甲乙间:18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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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3 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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