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5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ef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鲜花 x4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保险][台湾] 烧烫伤没「疤」 理赔爆争议
小许(化名)的公司,去年帮员工投保企业团体保险,这张团体保险的保单批注有优惠条款,在残废等级第四级增列「重症烧烫伤」的给付项目,包括二度烧烫伤面积全身20%以上,或三度烧烫伤面积全身10%以上,都可按保险金额给付35%。

小许去年工作时不小心被热水烫伤,就医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症烧烫伤」残废保险金,保险公司却以不符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06-20 18:4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56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