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ing2003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疑问:人事行政部份
下列何项并非我国人事行政体制的特色?
(A)采行人事一条鞭独立制
(B)人事机构具有双重隶属体系
(C)人事行政的权责明确一致
(D)人事权与行政权分立

书本答案:C,网路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0-11-20 00:14 |
dow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人事行政的权责明确一致==>因为双重隶属,权责就有可能不明确

(B)公务人员之任免 ==>只有「法制」事项归考试院

(D)代表性==>代表性即公务人员有社会各阶层人组成,弱势族群的「优惠雇用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可以让弱势族群也进入公务体系,故为代表性

第一题不是很确定,其余是确定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0-11-25 16: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062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