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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往真里修 于 2011-07-10 22:10 发表的 : 这不就是所谓的「因果关系禁止回溯」吗~~~~
下面是引用 lancesan 于 2011-07-11 09:10 发表的 : .....是「故意回溯禁止原则」= = 如果不是特意强调「原本身手佼健的乙,应可以轻松逃离丙之追杀,无奈身负枪伤后行动缓慢,最终遭丙刺杀身亡」的话,那的确可以引这个说法来解释。其实也用不到这个理论,用基本的超越之因果就搞定了,故意回溯禁止也不过是超越因果关系的特化版而已。 这个例子看起来实在像并合因果。典型并合因果关系的例子:甲乙各自下1/2致死量的毒药给丙,丙身亡。 并合因果很冷门,不过不代表他永远都不会考.... 补充一点,用并合因果把因果拉起来,才有因果错误的问题讨论,我第一篇回文也有提到。
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于 2011-07-10 10:54 发表的: 甲欲杀乙,闯入乙宅朝乙开枪,乙中枪后逃往屋外,却巧遇持刀来寻仇的丙;原本身手佼健的乙,应可以轻松逃离丙之追杀,无奈身负枪伤后行动缓慢,最终遭丙刺杀身亡。请问甲之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