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分两类来说,一个是金控公司及其关系企业,一个是其他企业……
一、金控公司及其关系企业部分:
现在还会明目张胆作行销的,大多是金控公司的关系企业,而他们在个资法施行前,大多已经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3条等规定先做好准备了。
相关评论可参阅:
http://www.winklerpartners.c...ang=zh-hant这类公司你如果问他们个资来源,他们大多有一个SOP和制式的回答,如果你要求禁止日后再将个资作行销使用,他们也会帮你注记,之后就不会再接到该金控公司集团的类似电话了。
二、其他公司的部分:基本上就是不怕死或即便倒了损失也有限的公司
就个人经验,只要一提到个资法,这类公司都直接挂电话(害我没机会练习个资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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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新版个资法施行后,已经出现不少个资蟑螂,而资讯公司、律师事务所,以及4大会计师事务所与其旗下的顾问公司,也都开始拜访稍具规模的公司或提供有关个资法的教育训练课程、文件审阅服务,或甚至是客制化的软、硬体服务。反而是金控集团的行销越来越频繁(毕竟有备无患嘛,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也是个资法施行后砸钱最多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