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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刑法第66条里说 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减轻者,减轻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同时有免除其刑之规定者,其减轻得减至三分之二。 既然有免除其刑..应该就是没有刑罚..为什么又说减轻呢?? << 详全文 >>

| 回应(2) | 引用 | 连结 | 2009-04-13 14:49
大家快去看吧~~ 这次又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我又是愁的那个...呜~~

| 回应(8) | 引用 | 连结 | 2009-02-2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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