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pc_onsell于2005-08-2 00:56发表的 : 正所谓....就算己死也得见尸体吧!站得住脚就行!事情如你所言。东西是一定要拿回来的。如果还是不归还,以下建议给予参考顺序如下...发送至代理商的收据...时间日期单号(如果连这也没有那就...鬼扯蛋了)如果商家是直接送去马来西亚...不是吧!明明说先送往台北的...自打嘴巴啊!p.s不要预设立场,也就是说不要认为是商家A了你的CPU(明明是,也要冷静处理),你只是想拿回那颗CPU而己。站住立场。送去台北,那请商家给予你的收据是直接向台北那家代理商查询!(有没有一定很清楚),之后再询问代理商结果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