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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gling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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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刑法问题"有2题" 难度:有点难
问题一 刑法第10条修正后 限缩刑法共务员之定义 那么:
1: 公私合营之公司 而政府股权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其该公司服务之人是否属于公务员???
2: 公营事业机构 如:↓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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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zergling25在2007-07-25 19:2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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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24 19:27 |
空心菜呢?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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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zergling25于2007-07-24 19:27发表的 刑法问题"有2题" 难度:有点难:
问题二 刑法第30条 帮助犯 刑法规定为限制从属性 那么:
1: 帮助犯无行为能力人犯罪成立帮助犯么??
2: 承上项 若成立帮助犯 那么刑法规定帮助犯之处罚 得按照正犯之刑减轻之
则无正犯可附丽下 其帮助犯是否为不罚?? 但人或成立帮助犯??
.......

1.行为能力仅是罪责要素 而帮助犯跟教唆犯所谓限制从属性
只要正犯的构成要件该当 且无阻却违法事由 即有成立从犯之可能

2.承上成立帮助犯


讲白话一点的话 犯罪3阶层理论分成
1.构成要件该当性
2.违法性
3.有责性(罪责)

前两个东西只要成立 从犯就有可能成立
跟罪责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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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26 17:13 |
zergling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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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空心菜呢?于2007-07-26 17:13发表的 :


1.行为能力仅是罪责要素 而帮助犯跟教唆犯所谓限制从属性
只要正犯的构成要件该当 且无阻却违法事由 即有成立从犯之可能

.......

感谢!
但帮助犯之刑罚 依刑法第30条第二项之规定 帮助犯之处罚 得按正犯之刑减轻之.
请问在无正犯之附丽下 帮助犯该如何定刑罚?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26 19:35 |
s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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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问题一
修法后刑法关于公务员概念之范围,仅限缩于「与公共事务及公权力之行使相关之人员」,故1: 公私合营之公司 ,而政府股权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2:公立医院、中油公司、邮政公司之人员皆非公务员。(参最高法院座谈会)

ps:但若是政大营缮组职员是公务员喔!(参刑法§10第二项修正理由~依政府采购法承办、监办采购等人员仍为刑法所称之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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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01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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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无正犯之附丽下 帮助犯该如何定刑罚? <----啊就无所附丽了...还要讨论如何定刑罚吗????

感觉您好像非得定帮助犯刑罚不可....@@".....

========以上是未经思考后的答覆,请勿听信之~~~造成混淆深感抱歉^^"==============

帮助犯采限制从属理论

故只要正犯第一二阶该当后(即构成要件该当且不具阻却违法事由)帮助犯即为成立

而帮助犯之处罚得按正犯之刑减轻之,刑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明文规定。

对于无正犯而无所附丽,帮助犯罪者不成立帮助犯之情形如楼下大大说明

如果指得是正犯本身构成要件不该当或是有阻却违法事由
这时无正犯之附丽 才会被认为帮助犯无从成立


帮助犯成不成立及要不要订刑罚须对正犯部分为确认后才能得知

故,思考顺序从正犯为讨论后再讨论帮助犯部分会较容易理解。

---以上回覆内容,仅供参考---


[ 此文章被weifan在2007-08-04 10:33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03 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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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无正犯之附丽下 帮助犯该如何定刑罚? <----啊就无所附丽了...还要讨论如何定刑罚吗????
感觉您好像非得定帮助犯刑罚不可....@@".....
============================================================
应该不是这样说的吧.....
无正犯之附丽 仍可能构成帮助犯阿
因为限制从属性的关系 所以就算正犯最后无罪责
帮助犯还是可能成立
所以应该要看所谓''无正犯''指得是什么 如果指得是正犯本身构成要件不该当或是有阻却违法事由
这时无正犯之附丽 才会被认为帮助犯无从成立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8-04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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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mallthief25于2007-08-04 10:05发表的 :
请问在无正犯之附丽下 帮助犯该如何定刑罚? <----啊就无所附丽了...还要讨论如何定刑罚吗????
感觉您好像非得定帮助犯刑罚不可....@@".....
============================================================
应该不是这样说的吧.....
无正犯之附丽 仍可能构成帮助犯阿
.......

嗯嗯,大大说的是...

我回覆得太粗糙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08-04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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