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nacre1000于2008-01-16 12:16发表的 请教人事问题:
对于部外制人事机构之叙述,何者为非?
对于部外制人事机构之叙述,何者为非?
1.人事行政权集中由与各行政部门平行的机关统一行使
2.人事职权较能统一,并可增进行政效率
书本答案是1.
我觉得是2耶(2应该是部内制,不是吗?)
书本答案有错吗?
.......
1、部外制: 于行政组织系统外,另设独立的人事机构,掌理一切人事行政事宜
包含人事立法、司法、行政权超然独立。 *优点: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首长及政治干预超然独立,
对人事行
政措施可做全盘周详设计不致崩离。
*缺点:因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对实际人事行政情形欠缺了解,
且立法与司法机关不能与其切实合作。
*例如:我国考试院。
2、部内制: 不在行政组织系统外另设独立机构,而在内阁或行政机关底下设置
专责的人事机构。 *优点:人事措施配合行政机关需要,节省时效。
*缺点:首长易滥用私人,对人事制度之革新难以进行。
*例如:我国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sorry大大的见解应该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