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对此看法如何?
是否真的会造成考试用人制度的冲击?
比如说造成一些靠关系进去的雇用人员变成终身职?
这样好像变成跟考试录取人员一样有保障,也比私人企业劳工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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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临时人员 元旦纳劳基法
更新日期:2007/11/18 07:10 记者:记者李顺德/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张俊雄已核定,行政机关雇用临时人员明年元月一日起纳入劳基法适用范围。行政院劳委会主委卢天麟证实这项政策决定,他说,劳委会在做好配套措施后,将在十二月一日公告,让全国八千多机关提前做好准备。此一政策措施将使七万八千名临时人员受惠。
这项政策曾在今年七月由前劳委会主委李应元对外宣示过,但经劳委会及人事局多次协商,反对最强烈的是地方政府,因为,明年元月一日起,这七万多名临时人员的权益都受劳基法保障,如有超工时就得依规定付给加班费,不休假奖金也得依法给予。人事局长周弘宪说,平均县市政府每多雇用一位临时人员,县市政府就得增加七千元负担。
临时人员适用劳基法的保障,包括基本工资、最高工时、资遣、禁止性别歧视、休假、退休金等,都不会任意被裁员或剥夺。人事局对此也已要求各机关需提拨临时人员劳退金,未来临时人员满一年即有七天特休假。
据指出,由于地方政府强烈反对,让劳委会推动此计画延宕一些时间,卢天麟日前出席行政院会,接受记者访问透露,他协商地方政府几次后,仍坚持加班费应由地方政府支付,也认此案已成熟,在呈报行政院后,核定此一措施。这项措施将增加人事经费约四亿余元。
尽管行政机关二万六千名约聘雇人员也在争取纳入劳基法,不过,行政部门仍认为应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办理,无福纳入。临时人员未来一旦纳入劳基法,相当程度成了「白领劳工」,所有权益都依劳基法办理,未来除非行政机关裁撤,否则淘汰临时人员相当困难。
依人事局及主计处等单位的资料统计,行政机关临时人员中央约三万人,地方约四万多人。此一措施在谢长廷内阁时代原已决定实施,却在拍板定案前夕,谢长廷突然被陈水扁总统撤换掉,一直到苏贞昌任阁揆才重新定调,并于日前由张俊雄核定「定案」,此一决定也将冲击政府的「考试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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