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懶,所以簡單回答~
1.甲結婚時,乙將其轎車無償供甲當禮車,甲乙間的法律關係為何?
答:請自行參造贈與和使用借貸的法條!
贈與者,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對方之意思表示,明文"給與",不是無償"供與"
2.甲以其自有之土地,設定抵押權給乙,借款200萬元,繼而向丙抵押借款100萬元,嗣後並將該筆土地贈與其親友丁,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答:抵押權之設定先後,是影響到變價後之受償順序,而非請求履行清償權利之先後。
答案為b就是因為c才是對的,丁對乙、丙之責任僅限於以該地供擔保債權之責任,非債務清償責任
3.下列何者非從契約?
答: 這題我不知道,不過我會選a是從契約,因為,結婚契約才是主契約。
4.
14歲之甲受雇於乙公司,擔任職員,甲之父不同意甲之受雇。甲工作一個月後,就其所提供之勞務,得向乙主張?
答:因為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契約為效力未定,經甲之父(法代)不同意後,其與乙之僱傭契約無效,
所以甲與乙並無法律關係,故需用179,乙不當得利(甲之勞務) 179之要件,自已去看~ @@a
5.
下列何者為動產物權讓與時之必備要件?
答: 要件為 1.交付 2.讓與合意
a.b.c. 只是交付的小項目,並非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