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要拆成這樣來看
1.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
2.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
3.或損壞不予修復者
會開單都是以第一項和第二項居多
例:
HID 的顏色 溫度 過亮或過藍的都不行
喇叭不能叭叭 只能bibi (臨檢時會給你按個二下)
噴水頭換成有小燈的那種 不行 會被開
車牌位置 加外框 加車牌燈 都不行
排氣管口徑過大 聲音過大 不行
車子高度 從車輪到輪拱間 要有 4 指符 太少小心被開
尾翼 小的可以 原廠出的可以 大的不行...很多
94 95 96 年那一陣子常有
我也遇過 ( 也在二高上也被紅斑馬跟過車 一直跟
)
但只要態度好加上警察心情也不錯
基本上也還好
若態度不好
不給面子的
小心被請去泡茶
但好玩的是...
這些都是在日系車上比較多(像 日x 馬xx 福x 三x 豐x 等)
進口的比較少...
像B.z B.w L...s S..b V...v 等
都不曾見過
基本上
他們開單時
都以這一條來開比較多
因為這一條很好用
健~~~康一點的
會再補上叫你回去原單位驗車
原則上
有改過車的
原本的東西不是送人就是賣掉
去驗車???
是回復原狀去驗車的
那你想呢???
再改回原廠去驗???
包你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