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81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ihhsueh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5 鲜花 x30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鬼话] 『陪我玩一下,好不好?』
她是喜欢小孩子的吧!

白天,她在幼稚园任教;晚上,她帮姊姊带小孩。

如果她不喜欢小孩子,她怎么可能把自己的青春都用在小孩子身上呢?

还有啊!

她已经要迈入三十大关了,没有男朋友,更不用说要结婚了。

不过倒也奇怪,家里的人没一个成员会催她结婚的。

也正因此没有家人催她结婚,她反而落的轻松。

别人要说她是老姑婆,她也一点儿也不介意。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另一个人不时在耳边说着甜言蜜语,没有另一个人在

特殊节日送花、送礼物,没有另一个人再生病的时候嘘寒问暖,没有另一

个人在难过时给予安慰,没有另一个人存在她的生活中。

她,有小朋友的陪伴,就足够了吧!

这样平淡的生活,她过得也够心满意足了。


但是,我不喜欢她平淡的生活。

为什么?

就是不喜欢!

要原因?

好,等等再告诉你。


今天晚上,我坐在她每天都会经过的秋千上。

在她还没出现之前,我自己很努力地把秋千荡高。

当我把秋千荡得越高,我的笑声就会越大声。

不一会儿的时间,她就出现在公园的入口。

我向她招招手,她朝我走来。

「这么晚,怎么还没回家?」她问。

「我在等我妈咪。」

她走到秋千旁,帮我把秋千停下来。

牵着我的手,她说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我指着不远处的天桥,没有答话。

她看了看四周,天色已经暗了。

「阿姨送你回家。」

她的步伐配合着我的步伐,一步一步不快也不慢。

走在天桥上,我忽然挣脱掉我被她握住的手,跑到天桥的护栏边,往下看

「看什么呢?」她也跟着我跑道护栏边,向下看。

她的一半身子,和我一样都在护栏外。

我笑笑,下一秒钟伸出手,把她从天桥上推下去。


当她从天桥落下的那一课开始,我也跟着她一起落下。

「砰!」

一声巨响,在沉静的夜里显得十分突兀。

她就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我靠近她,推推她躺在地上的身躯。

她没有开口说话,只是辛苦地睁开了眼盯着我看。

我知道她想说话,可是又力不从心。

抚着她逐渐苍白的脸,我就坐在她的身躯旁边。

看着她,她的血,一点一点儿从后脑勺流出来。

周围没有人经过,也没有任何车辆经过。

没有一个人救得了她!

她就躺在血泊中!

她的眼中,似乎透露着疑惑。

疑惑是在问我,为什么把她推下天桥还是为什么不帮她叫救护车?

耸耸肩,我向她微笑,靠近她耳朵旁说了一句话。

在我说完的那一瞬间,她的眼睛张得像铜铃一般大。

然后,她断气了。


故事,就是这样。


告诉你,我不喜欢她平淡生活的原因。

还是很简单的答案。


十年前她不该吞下那颗药,活生生地把我的生命结束掉。

十年了!

她若无其事地过着生活,我呢?常常一个人在路边徘徊。

没有人陪我玩!

没有地方可以去!

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收容我!


她不该那么自私!

她不该那么残酷地结束掉我的生命!


她不是喜欢小孩子的吗?

那,她为什么要结束掉我的生命呢?

我是无辜的。


喔!

你问我刚才在她耳边说了什么?

我只是问了她一句:「妈咪,你陪我玩一下,好不好?」


我是无辜的………

我要她来陪我………


【本报讯】

今天凌晨,清洁队在××天桥下发现一具女尸。死者为住在附近的居

民,她死亡的时间是昨天晚上十一点多,死亡原因是脑部大力的撞

击,大量出血不止而亡。

【心得感想】

不过,没有男朋友,那个孩子是怎么有的?而且十一点多还出门?这个女的本身就是问题多多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2-10 11:33 |
蒲田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哈 ~ 别乱开死者玩笑

要尊重



否则...

小心『匪谍』就在你身边

『碰』

推你一把 哈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2-10 12:49 |
mhps90007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thats why dont have abortions! >:o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2-04 13: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9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