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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om938 于 2009-12-21 23:56 发表的 : 民法侵权行为要故意或过失才行 理论上是无法向甲求偿 除非能举证甲明知有地震还故意或过失没把水塔架牢 但那根本不可能 你还是专心拿一本法绪的书将原理原则看熟比 猜时事实在
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2-24 12:15 发表的 : 或直接用其上之工作物来解释,直接适用191.
下面是引用 tom938 于 2009-12-23 01:00 发表的 : 跟据我国诉讼原则 举证一般应该是原告要负责 刑诉若检察官公诉则检方要举证 民诉应当也是原告要举证 土地上之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权利之损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负 赔偿责任。 民法实际上要告要配民诉当事人进行主义 上面这条原告应当是要举证,而不是被告举证
下面是引用 tom938 于 2009-12-24 13:08 发表的: 因为地震而使得甲之水塔掉落而砸重乙之车.. 请问乙该如何向甲请求赔偿? 假设上面这个是国考的问答题 应该还是不能请求赔偿,因为不能举证甲有故意或过失题目上并没有写 除非题目改这样 甲之水塔松脱已久,且甲久未翻修,因地震掉落而砸重乙之车.. 请问乙该如何向甲请求赔偿? 那才有民191或侵权行为等等的问题可以向甲求偿 题目又没有写甲有故意过失,不能滥用法条推定有罪 我国法律为保障人权近年已适用无罪推定原则 要能举证才行 当事人若没有故意或过失等行为产生任何构成违法性的要件 应当没有求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