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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LONG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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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請執導一題觀念
關於既了未遂和未了未遂的認定
我看書本大概意思是這樣
既了未遂=放任可能會發生結果
未了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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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8 19:45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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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了未遂=27I條的已意中止=能繼續犯罪行為,但不願繼續,例,槍口瞄準未扣板機

既了未遂=27I條的防止結果不發生=例,殺傷人後叫救護車,人得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8 22:08 |
GGLONG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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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kino前輩的意思但依照這個案例不是既了未遂嗎
因為今天沒有行為人救牠他必死無疑
但是課本就是寫未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8 22:20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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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站遠處慈槍射乙 乙乃屹立不搖 甲以為沒有擊中而離開 事實上乙以重擔隨時可能死亡 被路人獲救為啥他又寫未了未遂

因為有加入構成要件錯誤因素,甲著手,但對擊中乙的事實發生錯誤,即於當時甲可以選擇補刀殺

死乙,而甲雖能繼續犯罪行為,但沒有繼續,就未了未遂了

於甲沒有錯誤情形,即甲知道擊中乙了,沒有錯誤問題,且甲不符27I,II之中止犯要件,就只有25I未遂了


[ 此文章被kino在2012-12-18 22:5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8 22:41 |
冰下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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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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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一次把觀念導引出來嗎?

未了未遂
障礙未遂
中止犯
不能犯
既遂犯

之間的關聯 以及解說嗎?


Wa Da Shi 慶仔 De Su!!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8 23:46 |
francis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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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
1.不論既了、未了未遂,都是中止未遂,都已著手實行,但都"未生結果",只不過兩者之區別,在於"行為是否已完成",如已完成,即為"既了未遂",就負有"更積極"的防果義務!

2.但是如何區別"行為是否已完成"呢?
以該行為人的主觀予以判斷,處罰未遂犯之目的,在於其行為所生之侵害危險性,如行為人主觀放棄為其行為,則該行為危險性必然降低,故行為人之主觀與侵害危險性之高低,必然有密切關聯!

但是須以行為何時之"主觀",來判斷行為人"放棄其行為"或"認知該行為已完成"?
(1)計畫觀測理論:
    以行為人是否認知已完成預定計畫的行為來判斷,本題中,甲已認知完成開槍射擊的行為,即已完成預定計畫的行為,故屬"既了未遂"!
(2)中止臨界理論:
    是以行為終了前,此侵害行為是否密接於構成要件結果之發生,並且行為人對於該行為對於發生侵害結果之危險性有無認知,兩者均需具備,始為既了未遂!

  本題中,甲開槍行為,的確密接於死亡結果之發生,但甲對於開槍行為造成死亡結果之危險性"並無認知,因為甲以為未射中而離開",故不符該理論,應屬"未了未遂"


獻花 x2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9 00:09 |
冰下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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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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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中,甲開槍行為,的確密接於死亡結果之發生,但甲對於開槍行為造成死亡結果之危險性"並無認知,因為甲以為未射中而離開",故不符該理論,應屬"未了未遂"

因為 結果只要不發生~
不管是否 出自於 犯罪行為人之本意去防止的~
都會成立中止犯


Wa Da Shi 慶仔 De Su!!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9 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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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冰下龍也 於 2012-12-18 23:4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需要我一次把觀念導引出來嗎?

未了未遂
障礙未遂
中止犯
不能犯
既遂犯

之間的關聯 以及解說嗎?
可以麻煩前輩指導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19 09:32 |
小嚴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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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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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犯之要件有四 1.犯罪未既遂(已著手,然犯罪結果未發生) 2.己意終止(法蘭克公式,即使我能,我亦不願) 3中止行為(既了未遂、未了未遂) 4因果關係

既了未遂及未了未遂之判定通說以行為人主觀上認知為準

若實際上已達即使行為人放棄犯罪行為,若無他行為介入,則該危險會直接導致犯罪結果
之發生,惟行為能主觀上認為未達此一階段,則仍屬未了未遂。
然該情形仍無中止犯之適用,茲因本案犯罪結果若事後未發生,必然與中止行為無因果關係。
若行為人主觀上認屬既了未遂,而已為必要積極之中止行為,惟與行為之不發生欠缺因果關係,則此時有準中止犯之討論。

酌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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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先生---風雨的阻擋,環境的橫逆,'往往是弱者消極的失敗的藉口,卻是勇者奮發自勵成功的磨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2012-12-21 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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