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社會學、心理學、社會心理學有提出研究:
原因是「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以及「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的現象
社會上不道德甚至害人的事情層出不窮,時常在報紙、電視新聞中被報導,被媒體時常這樣渲染下,看多了,我們其實會越來越見怪不怪、無動於衷、甚至沒有感覺......
其中一個最典型的案例已經被許多教科書列入教材,在1964年3月13日,在美國紐約市的皇后區,有一位女子(Kitty Genoves)剛下班回家, 當時是凌晨三點20分(可能是上夜班吧,那時應該還沒有7-11)她在她
住所的公寓附近遭到一名歹徒以刀攻擊,她大叫救命,有人打開電燈, 也有人打開窗戶,並大叫『放開那女孩』,然後歹徒被嚇跑。但沒有任何人下來幫忙,或打電話報警,歹徒跑了又折返,又攻擊又跑,直到歹徒第三次攻擊,Kitty終於身亡。
整個過程前後歷經三十五分鐘,共有三十八名鄰居目睹這慘劇的發生,但無人伸出援手,直至最後才有一名鄰居打電話給警察,警察在兩分鐘內抵達,但Kitty已氣絕身亡,歹徒也早已逃逸。
另外,亦有研究者發現,當有他人需要幫助時,如果受試者認為自己是唯一的旁觀者,有百分之八十五的人會立刻前去幫助對方。若受試者認為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其他人也知情,則前去救援的比率就降至百分之六十二。最令人驚訝的是當受試者認為還有另外四名受試者也聽到時,會伸出援手的比率更降至百分之三十一。在此學者將這種在危及情境中旁觀者人數愈多,個人可能獲得救援的可能性愈低的情形 ,稱之為「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他們認為之所以會有旁觀者效應出現,主要是旁觀者的出現時,會導致上述責任的分散 (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 的效果。
Kitty事件發生後,曾引起廣泛的討論,是否城市居民無情?抑或現代人缺乏利他的動機,不關心陌生人的命運。但隨即有社會心理學家提出,不應將行為發生的原因過度歸因於人的性格,而忽略情境(環境)
所引起的因素。因人的行為(互動)決定於他的認知,遂提出「旁觀者效應」理論,亦即決定一個人會不會把事件視為緊急狀況,而介入救助他人的關鍵因素如下:
一、情況曖昧: 當情況曖昧不清,介入有時會引起尷尬,因此通常選擇不介入。例如聽到有人發出求救聲,因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或許是開玩笑,或許是情人吵架,或許是喝醉酒,假如是前述狀況,介入會很尷尬,因此常不理會。
二、多數的無知: 觀看別人有否採取行動來決定自己是否要有所行動,但每個人都不知道別人正等著他做決定,這就是「多數的無知」,他們不知道其他人都跟他一樣的不確定。例如聽到有人求救,到底要不要前往查看或報
警處理,會去觀察其他人的反應,若其他人沒採取行動,則視為非緊急事件,不需加以理會,然殊不知別人亦正等著他決定是否採取救助行動,因此就喪失了救援黃金時間。
三、責任分散: 因為別人也看到、聽到了,每個人都假設一定有一個人會去做,所以就變成沒有任何人去做。例如聽到有人求救,但認為聽到的也不會只有我一人,責任就分散到其他人身上,每個人都可問「為什麼是我?」
「為什麼不是別人?」因此也就沒人介入救助了。
因此,往後遇到類似的事情,任何哭聲、呼救聲,生活中有別人請求協助或有任何哭聲、求救聲,請不要怕被別人批評為小題大作、大驚小怪,或被別人稱為「雞婆」,或是怕被誤會。因為很可能一條寶貴的生命就因為你的 「雞婆」而能安全的存活下來,而你也可能避免一個美好家庭因此破碎的命運。 如果怕被誤會是肇事者的話,可以打電話請求協助。 資料來自教科書及網路及自己整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today-o1.htm http://cbs.ntu.edu.tw/threadrea...alk&nums=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