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036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千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鲜花 x2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Re:Re:Re:Re:Re:晒晒我的
下面是引用焦糖玛奇朵于2008-05-03 14:54发表的 Re:Re:Re:Re:Re:晒晒我的:


哈哈~
了解,
那请问你店的位置是在哪边?
下回我妈咪如果有要去大陆,
如果近的话,再请她过去帮我看看~

山东潍坊昌邑一家店铺
湖南长沙太平街一家店铺
我只有这两家商铺


碎花满地,落英缤纷,放心,我不爱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8-05-03 17:23 |
meifen294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5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特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5-03 19:16 |
CA3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8 鲜花 x3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下次有机会去你店里逛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5-03 20:43 |
laura1062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24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比较喜欢那些刀
好漂亮喔!!!!!!! 表情


不变的定义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04 16:14 |
binhom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鲜花 x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希望快赚笔钱,有段小假期能过大陆找你 表情


Mayb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05 01:48 |
hawks_hua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鲜花 x12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老衲也满喜欢刀、剑名器之类的
施主的物品都满别致的
只可惜在台湾不能拥有这些
违法的!

(在台湾的法律,收藏刀剑只能开单锋,若是开双锋就会被认定是武器而非鉴赏文物)


别离世间恩怨缠
自此身驾白鹤返
归去云深洗净尘
悠然自在观世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06 12:58 |
千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鲜花 x2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于2008-05-06 12:58发表的 :
老衲也满喜欢刀、剑名器之类的
施主的物品都满别致的
只可惜在台湾不能拥有这些
违法的!

(在台湾的法律,收藏刀剑只能开单锋,若是开双锋就会被认定是武器而非鉴赏文物)


大陆法律不一样,“非必须生活用具,刀刃超过12公分,刀尖角度45度以下,为管制刀具,禁止持有“
按大陆的法律,我的刀已经超出规范,但因为属于工艺品范畴,所以未作禁止买卖的详细规定
按台湾的法律,我的刀具应该是完全合法的,因为藏刀只开单锋


碎花满地,落英缤纷,放心,我不爱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山东 | Posted:2008-05-06 13:33 |
千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鲜花 x2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宏~binhom于2008-05-05 01:48发表的 :
真希望快赚笔钱,有段小假期能过大陆找你 表情

来吧,山东境内包你食宿,我有的是时间 表情


碎花满地,落英缤纷,放心,我不爱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山东 | Posted:2008-05-06 13:34 |
CA3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8 鲜花 x3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倒也是哦。

楼主您那是旧规定了吧?
新规定是,刀尖角度小于60度或刀身长超过220毫米,属于管制刀具。
楼主您的刀有没有开刃啊?

另外,按照大陆的法律,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销售。
貌似楼主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福建 | Posted:2008-05-06 13:37 |
hawks_hua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鲜花 x12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A30于2008-05-06 13:37发表的 :
这倒也是哦。

楼主您那是旧规定了吧?
新规定是,刀尖角度小于60度或刀身长超过220毫米,属于管制刀具。
楼主您的刀有没有开刃啊?

另外,按照大陆的法律,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销售。
貌似楼主您……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别离世间恩怨缠
自此身驾白鹤返
归去云深洗净尘
悠然自在观世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06 13:41 |

<< 上页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2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