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888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alakug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敬請原諒!

如果是以違反著作權法來裁定,刑法第

18條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

再搭配刑法第11條為輔,本總則對於其

他刑罰法規之適用...也就是說,對於著

作權法也適用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6-05 14:21 |
大夢初醒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摟主 方便說一下後續發展 讓我們增長見聞嗎? 表情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第二型糖尿病容易於50~55歲以後發作.
預防之道: 維持標準體重與運動.
食補作法: 將四神與冬瓜一起熬煮燉湯 並儘量每天食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6-09 13:29 |
franny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是詐騙集團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6-09 23:09 |
聿嵐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鮮花 x5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表情
該不會是騙人的把戲吧!


祝大家金榜題名~
別忘了給樓主鼓勵的獻花及推薦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6-09 23:38 |
jacksay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章忠信老師的著作權筆記可供參考
http://www.copyrightnote.org/forum/vi...3&highlight=foxy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1 16:49 |
njrmp1up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本事件判斷流程如下,提供參考!
第一點:先判斷你朋友平日有無利用此一軟體下載物件,如果沒有,就不要再理這封通知。
第二點:打電話去問清楚,一般調查局或警局通知書都有聯絡電話,不要照通知書上的電話打。自己打
        104問該機關電話。
第三點:既然是市調處的通知,就會在市調處詢問,不會警察局詢問!這是疑點。
第四點:刑事訴訟法196-1要看清楚,是以證人傳詢,不是被告,先確認清楚,不要亂請律師,
        律師費很貴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6-14 00:50 |
lisunyi12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好~~我可以知道~~這些到最後是怎麼處理的嗎~~因為我也遇到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2 03:20 |
rocnchung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還接過電話,詐騙集團謊稱是鄉公所的人員,說我的身分證有問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0-28 19:13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7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