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2-24 12:13 发表的 : 水塔是房屋必要设备,固定起来,成份?,算附属物? 若是后者: 土地上定着物,只看水塔是谁的,谁负责. 若是不动产建物成分,看屋是谁的,谁负责. ..... 题旨为另外加装的水塔,因为可拆除不会坏,所以不算成分(没有附合).看独立物. 加在土地上的建物上(延申),类推适用191,水塔所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