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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一枪毙命..你们说是不是太便宜了
所以我决定赞成废除死刑
但是但是但..........................
转换...............鞭刑
每天鞭个5次...让他生不如死
你们觉得呢

受害者生前所受到的种种凌汝,岂是一枪毙命就能解决的
废可以阿...请那些人权团体负责他们的所有食衣住行费用.一旦出现问题.人权团体实施连坐法
如何...敢吗?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台湾基础开发 | Posted:2010-04-01 10:19 |
binhom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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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三枪”,不是一枪

听说:三枪不死,其罪可免


Maybe~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1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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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宏~binhom 于 2010-04-01 17:5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死刑是“三枪”,不是一枪

听说:三枪不死,其罪可免

表情 那岂不是多塞钱让人打偏就好?
cc表情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18:00 |
dancingboy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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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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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年前医学还不发达时~
是真的有发生过三枪不死喔XDD
听说射了以后家属帮他抬回家收尸...
结果隔了一天竟然爬出来...原本只是晕过去而已

原来那个死刑犯的心脏中间偏右 表情


回应楼上 a7811311622:

我这学期刚好学校有修人权法的课程
回复正义是指回复到原始的正义模型
他们认为立法者制订的法未必是符合正义的原形
所以表面上杀人偿命是应该的
但是一个罪该万死的人杀了又如何?被害人的性命也已不可回复!
执行死刑后,这个社会就像没发生过这个杀人事件一样的回复到原先的状态了吗?

而今天人团最主要要废除死刑的理由
并不是反对对陈进兴之类的执行死刑...!!

"徐自强或是苏建和"大家都听过吧??
当时的警察没有侦办大型刑案的经验...
不仅没有立刻封锁现场立刻做必要的取证动作
还让媒体跟着到处拍摄破坏了现场
当时的台湾更没有鉴识小组像美国CSI那样厉害...

所以"是否有证据到能够到达无庸置疑的程度(BEYOND A REASONABLE DOUBLT)"相当令人怀疑...
警察要到你家进行搜索扣押或逮捕必须达到46%的相当理由...
检察官要起诉你至少要认为形式上有罪(高度确信-70%UP)
而刑事案件的法官要判决一个人有罪即必须到几乎100%无庸置疑的程度(BEYOND A REASONABLE DOUBLT)

怕就怕在会不会你我或你我的家人真的是无辜的呢?
人团的立场就是认为法官并不是神要如何达到100%无庸置疑的程度而判定一个人死刑
对审判者而言压力是非常非常大的
如果错杀了呢?那法官及所有执法者不是反变成杀人犯了?

而达到100%无庸置疑的程度...是不是能够终身监禁强制服劳役的方式(假设改为不能假释或减刑的终身监禁)
为这整个社会工作让他在监狱中忏悔一辈子 比立刻执行死刑来的有意义呢?

当然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在考量人权上亦不应背离民意
而应够过公民广泛的讨论形成共识

没有帮谁讲话也不想笔战...只是觉得应该理性的讨论做利弊分析^^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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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回覆请看http://bbs.mychat.to/reads.php?tid=850718
算是差不多的问题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0:54 |
kk3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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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好人杀掉坏人
哪感觉是不是又不一样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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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k33 于 2010-04-01 20:5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如果好人杀掉坏人
哪感觉是不是又不一样了

表情 免得其他人受害
其实假使受害者自己杀了强暴犯或使他成为东方最后一个太监,也是犯罪的阿
哪个受害者会不想复仇?
法律是帮助受害者让他看到犯人受到报应(不然等天报要等到何时?)
要是你被分尸剁成肉块,会"不希望对方受刑"?表情
表情若你能肯定自己有那么慈悲,不希望对方受苦、受到应有的责罚,你再跟大家说希望死刑废除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1:05 |
a781131162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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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ancingboy 于 2010-04-01 20:3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数十年前医学还不发达时~
是真的有发生过三枪不死喔XDD
听说射了以后家属帮他抬回家收尸...
结果隔了一天竟然爬出来...原本只是晕过去而已
原来那个死刑犯的心脏中间偏右 表情
.......

都说请斟酌是否要反白了嘛…就是因为担心会不小心变成笔战的关系…

以下内容也完全是个人观点,请斟酌是否要观看:

「所以表面上杀人偿命是应该的」→我怎么不记得我有说「杀人要偿命」啊…

「这个社会就像没发生过这个杀人事件一样的回复到原先的状态了吗?」
→被害者的家庭早就没法回复到原先的状态了…那加害者那边有差吗…?

「而今天人团最主要要废除死刑的理由并不是反对对陈进兴之类的执行死刑...!!」和下面的内容
→我也明白有无辜的「加害者」,但是废除死刑就如同宗教…
初始人团只是好意希望帮这些人争取人权,但就是会有有心人士扭曲原意…
导致有部分的人团已经变成「伪善者」了…

「没有帮谁讲话也不想笔战...只是觉得应该理性的讨论做利弊分析^^」
→我周遭的人,包括我,没经历过类似的事件,所以我是觉得已经尽量排除掉我自己的
「感性」来发言了…个人唯一感性之想法是对于那些真正罪大恶极之人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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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10-04-01 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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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杀人偿命是应该的"那句话是许多人的想法呀~~

上面讲了那么多...但我自己有时也很不喜部份人团或妇团的作为

常常有种为反对而反对的感觉...

毕竟他们不是专业的人士

只是凭藉着自己的信念或自身过去的经验而起身加入改革团体

如何改革?何谓改革?同样的,社会一样可以创一个死刑联盟对抗废死联盟

这就是民主吧XDD

PS..废死联盟就是觉得-被害者的家庭早就没法回复到原先的状态了...


[ 此文章被dancingboy在2010-04-01 21:49重新编辑 ]


Once the familiar turns change, it’s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1 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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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不也是废言
等你家有人也被杀害过你再来说比较有立场

虽然生活不可恢复
但起码..犯罪者死刑是唯一能伸张法律的最后方法

别说啥米死刑也不能恢复原先被害家属的状况
起码能让他们现在心情好过点就足够了~

现在很多人~躺着说话不腰疼
等你自己有切身感受你再来说就好了

如果法律就只会保护那些确定该死的人
那法律就会失去人们心中的地位

人人不信法了~

人就是有事不关己~哪管别人家死活的心态
楼上那位你就属于这种人

反死刑可以~但~你有那资格剥夺受害者家属消除怨气的权力??
除非你就是被害者家属~
不然我不觉得任何人有资格去废除死刑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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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豪仔) | 理由: 请理性讨论~勿恶意攻击而引起笔战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02 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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