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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窗问拾得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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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小逸 于 2010-12-15 20:5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小弟我回的问题~~

好象都没有人可以明确的帮小弟我解答一下


这样讲也许很不中听,不过......

之所以没有明确的解答,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你写的虽然多,但法律上的重点并没有呈现出来。

建议你带着相关的资料,像是你提到的存证信函等等,去找免费的律师谘询(例如法扶基金会,请参考:http://59.120.201.217...ndex.htm),花点时间让他协助你厘清案情会比较好。

最后,祝你的事情能够圆满解决。


时间,在书本里过得特别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12-15 21:35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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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寒窗问拾得 于 2010-12-15 21:3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样讲也许很不中听,不过......

之所以没有明确的解答,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你写的虽然多,但法律上的重点并没有呈现出来。

建议你带着相关的资料,像是你提到的存证信函等等,去找免费的律师谘询(例如法扶基金会,请参考:http://59.120.201.217...ndex.htm),花点时间让他协助你厘清案情会比较好。

最后,祝你的事情能够圆满解决。


不会啦~~大大不要这么说,小弟我不懂就是上来找大大们帮忙的,怎么还会不喜欢听呢?

重点喔?

1.当初我爸跟我叔叔签协议书上面是写

  叔叔用二百万买这间房子的地号上面全有的权利...包括房子..就只有这样而已?
  上面也没有明确的写扣除的税金跟贷款的余额...但也只有汇160给我爸而已

2.在12月8日叔叔从高雄寄了一张存证信给我爸,上面写到假如3天内回信的话,就等于同意书面上所写的条款
1.限七天内搬走,否则按天计算,租金一天500...
2.在我们搬离时,如那边有损坏?要叫我们赔傧,但房子都住有感情了?怎么还会破坏??

3.在12月9日我们收到存证信时,我们也马上回了封信回去?但叔叔12月10日就从高雄回来了,
也不管有没有收到那封存证信??
这样是否说,不管叔叔有没有收到信,我们是否都可以不要理会?至于我们有寄了是吗?

4.如果后面叔叔告我们的话?我们是否也可以跟他追讨,他所没有给我们的四十万元?
因当初我们在口头协议的时候,我们都有录音?所以不知这方面在法律上有用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6 0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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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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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的大大不是已经点出最大的问题点,
→到底房子跟土地是谁的?
这一点没有厘清,后面谈的可能都是逞口舌之快的话而已~~~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2-16 09:05 |
sommerbrise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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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茎肛...更正,铁金钢大大终于点出了问题的核心。

小的把问题弄成问答题给楼主回答吧,不然杂七杂八看很多,很混乱。

1.房子及土地个别是谁的:祖父?祖母?令尊?还是叔父?
2.如是祖父所有,前文均未提及祖父,是否今仍健在?


这两个问题得先厘清之后才能对楼主的问题能更厘清。 表情


水至清则无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12-16 11:53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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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0-12-16 09:0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2楼的大大不是已经点出最大的问题点,
→到底房子跟土地是谁的?
这一点没有厘清,后面谈的可能都是逞口舌之快的话而已~~~


小弟以经有说明了阿

变我叔叔的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6 12:26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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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于 2010-12-16 11:5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铁茎肛...更正,铁金钢大大终于点出了问题的核心。

小的把问题弄成问答题给楼主回答吧,不然杂七杂八看很多,很混乱。

1.房子及土地个别是谁的:祖父?祖母?令尊?还是叔父?
2.如是祖父所有,前文均未提及祖父,是否今仍健在?


这两个问题得先厘清之后才能对楼主的问题能更厘清。 表情


1.现在的土地以归叔叔所有...

2.爷爷奶奶都还健在,因小儿子要求分家,而且一直吵,没办法
只好分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6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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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说到问题重点~~
1.现在的土地以归叔叔所有;那房子呢是谁的?有查过登记簿吗?
土地以及房子分别是以什么理由办理过户的呢?登记簿上怎么记载的呢?
2.爷爷奶奶都还健在:
奶奶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
3.(1)他的弟弟就说我先拿出来垫缴(2)我的父亲有预先把贷款给缴完了
那到底谁缴的贷款?缴完没?跟银行的关系处理完了没?有没有证明?

如果以上的问题不知道怎么确定的话,10楼寒大的意见挺值得参考的~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2-16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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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0-12-16 14:0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还是没说到问题重点~~
1.现在的土地以归叔叔所有;那房子呢是谁的?有查过登记簿吗?
土地以及房子分别是以什么理由办理过户的呢?登记簿上怎么记载的呢?
2.爷爷奶奶都还健在:
奶奶对这件事有什么意见?
3.(1)他的弟弟就说我先拿出来垫缴(2)我的父亲有预先把贷款给缴完了
那到底谁缴的贷款?缴完没?跟银行的关系处理完了没?有没有证明?

如果以上的问题不知道怎么确定的话,10楼寒大的意见挺值得参考的~

1.你好,现在房屋.土地权状归叔叔所有了

然后房子是用买卖方式过户的~~就是说爷爷的房子卖的钱一人一半,就看谁要钱谁要房子这样...

2.二位老人家一开始有意见,但因小儿子一直乱,所以没办法就放弃了...

3.因我们房子贷款是到101年的1月..但因要分家,所以二兄弟一起把贷款缴完...大哥也先说明虽然先把贷款给一起缴完了

但也先说明了,有权利住到101年1月才到期...弟弟也说ok?但是弟弟从来都没有出面来谈,都是他老婆代表他出来说..

这方面好显我们有事先录音,但别人要翻脸,大哥也很无奈...如果说到收据的话,弟弟说要给大哥,一份收据证明,

事后也都没有给...包括一些有的没的税金收据...

4.事后所签的让渡协议书也只有写到弟弟以200万的名义买下哥哥的权利而已..就包括土地跟房子

但现在事后弟弟确要把哥哥给赶出去,因为弟弟说哥哥买到房子了,可以搬出去住了..
哥哥就说了,房子都还没有修缮的怎么进去住..弟弟就说一样可以住阿,你们住楼上
楼下可以施工?,哥哥听到后,满脸的无奈..怎么当初说好的跟做的有所不同..

所以在这边小弟我替爸爸发言的就是
1.叔叔所汇的钱只有160万.这是叔叔能够证明可以汇钱的证明
2.因我们住不到101年1月的的时间??所以不知我们可否讨回剩余贷款钱?
3.假如说当初用二兄弟所签的协议书上的金额不足,来追讨的话不知是否可以??


[ 此文章被小逸在2010-12-16 20:5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6 2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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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我们住不到101年1月的的时间??所以不知我们可否讨回剩余贷款钱?
→『住不到101年1月』跟『可否讨回剩余贷款钱』不一定有前后牵连关系

3.假如说当初用二兄弟所签的协议书上的金额不足,来追讨的话不知是否可以??
→就您所说的内容,当然可以;
问题是,你说的内容在法律上是不是这样认为?

既然
1.房屋.土地权状归叔叔所有了→查过登记簿了不是保管权状而已哦???
2.房子是用买卖方式过户的   →就是说已经过户完了???
那么~
→签这个『事后所签的让渡协议书』是做啥用的???谁说要签的?
有没有人帮你们看过这个『事后所签的让渡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还有~~截至目前为止只有一个较具体的结论
→奶奶的意见很重要,他可以决定整个事情的现在及未来~~~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2-16 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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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0-12-16 21:3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2.因我们住不到101年1月的的时间??所以不知我们可否讨回剩余贷款钱?
→『住不到101年1月』跟『可否讨回剩余贷款钱』不一定有前后牵连关系

3.假如说当初用二兄弟所签的协议书上的金额不足,来追讨的话不知是否可以??
→就您所说的内容,当然可以;
问题是,你说的内容在法律上是不是这样认为?

既然
1.房屋.土地权状归叔叔所有了→查过登记簿了不是保管权状而已哦???
2.房子是用买卖方式过户的   →就是说已经过户完了???
那么~
→签这个『事后所签的让渡协议书』是做啥用的???谁说要签的?
有没有人帮你们看过这个『事后所签的让渡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还有~~截至目前为止只有一个较具体的结论
→奶奶的意见很重要,他可以决定整个事情的现在及未来~~~

那么我们要在追讨剩余的贷款钱也不一定要的回来是吗?

那协议书上所签的金额不足,也是可以追讨就是了? 因我们在想是追讨贷款的钱还是不足余额的钱,因追讨回来也是给二位老人家
以后所生病或百年后所要用的..

权状都以过户..因是代书办的?所以应该是过了,因当初二兄弟在签名时,代书就有说了,名字都以经登记好了?
那也就是说应该是过户好了?

房子确实是用买卖的方式??说因为要逃漏什么税金而这么做的...

事后的让渡协议书是指父母亲百年后,大哥没资格在回来追讨房子的权利...但没跟我二位姑姑签就是了..虽然视同放弃
但也没签合约书..

具体的讨论就是二位老人家都不理了...也无话说了..也做不了主..因二位老人家夹在中间很难做人...

都小儿子在说什么二位老人家很偏心都对大哥好,没对他好??但以孙子辈的我来说,奶奶确实对叔叔很好,但为什么叔叔总是说

奶奶跟爷爷很偏心,但我爷爷确很中立..

现在大哥住的楼层是一、二楼,但弟弟说客厅的装潢要打掉重做,所以只剩二楼可用~

但小弟我也有一个疑问就是?既然名字都过户在叔叔的名下了?为何水、电、电话的名字都没有办到他的名下呢?
这我就有点好奇了?

在来一点就是如果叔叔强行把我们房间的东西都丢出去的话?我们是否可以报警?
那么报的警是否可以成立?

http://www.wretch.cc/bl.../11198747 我们一楼的东西就这样被丢了出来....照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台湾硕网 | Posted:2010-12-16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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