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0-12-29 12:18 发表的 : 『客观归责理论还是只处理「客观」层面的问题,』『但是,客观归责理论,在故意犯罪讨论上,除了客观上可归责之外,仍须有特定犯罪之故意。』→这就是小的不懂得地方。 客观归责理论还是只处理「客观」层面的问题: 这句话的意思是否为所谓客观归责理论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