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960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5   6   7  下頁 >>(共 10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milehouse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所謂亂世用重典~個人覺得死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表情
總是有嚇阻犯罪的作用.


巧智終歸庸俗
雄謀只餘虛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30 04:11 |
胡說八道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贊成,有太多人的劣根性不是關個10年就可以消除的,我還覺得台灣有些法條判太輕了。


天上星多月難明
地上人多心難平
是非曲折終有論
善惡到頭須現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6-30 21:16 |
ccb_do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贊成廢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7-09 23:17 |
海豚520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5 鮮花 x2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不贊成   現今社會太亂了


大家好我叫海豚
希望在這可認識很多朋友唷

原來人生也很簡單,只要能懂得「珍惜、知足、感恩」你就擁有了生命的光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18 19:38 |
charles021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個人認為,殺人者死。
對他人造成重大傷害這死刑&重刑。
這樣才對!要不然我感覺最近台灣的治安真差。
我個人認為,減刑還是特赦是沒有存在的必要。
為什嘛?殺人者有的還是無期途刑呢?
這樣被他殺死的人,就是活該嘛?
法律只是在規範我們的行為。
但是判斷一個人的品性,並不是看他是否守法!
而是看他的日常表現。所以一個人的最高品性是在”道德”
所以一定要有死刑。不可以刪。
你不犯法有必要怕它嘛?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7-23 21:30 |
swwad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贊成廢除死刑,

我建議,只要腰斬就好,
然後保著犯人的命不讓他們死,

或是太殘忍了,不要腰斬,把雙手砍掉,雙腳砍掉,舌頭拔掉,差不多這樣就夠了,

這樣便可以廢除死刑,保障他們的人權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26 03:28 |
crusader1024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死刑!!為何要廢除?在還擁有死刑的現在還有一堆喪心病狂的人敢殺人等等..連這死刑尚存都無法100%嚇阻殺人那麼廢除死刑之後不就更慘!!若是無期徒刑不就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是否需要以他自身財產來支付他監獄內的生佸開支??等到支付殆盡在楚以死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01 03:38 |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贊成廢除死刑,但是前提是要加入鞭刑,因為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最好是受害家屬代表去施行鞭刑).

人類有選擇為善為惡的權利,但 上帝有審判(生死)的權利!
人類不應該執行終結生命的事,宇宙當中自有因果定律(上帝在管的)在主宰.
人類的良知良能本來俱足,因後天污染而矇蔽住,我們欠缺的是道德良知的教育,以及家庭倫理的教育.因為幾乎淪喪,所以我們得面對我們自己創造出這樣的社會,這也算是共業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8-21 08:22 |
ja123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廢除死刑.......沒必要,我覺得不要廢除但是要加強下死刑的條件,殺人,有時候是有些特殊原因的,那些人可以不死,但一些人渣亂砍就最好搞個火行剝皮


盛 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22 01:06 |
天長地久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法律不是講究動機目的嗎?

廢除主張是為何?為人權?
法律不是為公平正義而存在的嗎?受害者的人權何在? 表情

會達成被判死刑者,一般多為案情殘暴,不可原諒,亦不具悔意,更有以殺人來賺錢的
其明知其行為所造成的傷害有多大,但仍施犯行,是並不考慮受害者人權之行為思維
表情
再 如此之人犯下傷害甚巨之行為,卻要全國人民勞心勞力供其一生,是有不甘 表情

除非其有悔過之心意,應要以其一生並衷心彌補被害人家屬
講到這裡,心中突發奇想:

把死刑改為 ”判其一生為被害人家屬之奴隸”(只限受死刑者)
(為這想法很 表情
如有法界人士看到不妨考慮考慮其可行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台灣教育網 | Posted:2007-08-24 12:03 |

<< 上頁  1   2   3   4   5   6   7  下頁 >>(共 10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2880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