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12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inkor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鮮花 x29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嘉善地方一位姓支的讀書人,以才學出名。己酉年的夏天,到嘉興參加科舉的考試。有一天白天見到一個鬼,走進他的肚子裡,他就倒在地上。他嘴裡發出北方的口音,向自己索命。陪他去考試的家僮,趕緊雇船把他載回家去。



回家之後,家裡就請幽瀾寺的住持西蓮法師來解救。西蓮法師問鬼說:「你是何方的邪鬼,居然敢來纏擾支相公呀?」



鬼高聲回答說:「我不是邪鬼,因為和他有宿世的冤仇。現在時節因緣到了,所以特別來索他的命。」



西蓮法師就問原因。鬼說:



「我在明朝初年,在徐中山的部門下當副將,姓洪名洙,主將姓姚。姓姚的見到我姓汪的妻子美麗,就起了壞心眼。當時剛好某處有賊兵叛亂,姚將就派了七百名老弱殘兵,叫我帶隊去征討,結果全軍覆沒。於是姚將就強收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因而自縊。這個深仇大恨,我是一定要報的。



「然而姚將不久之後,悔恨自己的罪惡而發心修行,結果轉生成為高僧。接著又轉生為大文豪,第三世又成為持戒的僧人,第四世變成樂善好施的大富人,使得我都無法報仇。現在這第五世,命中應當今年及明年都能上科榜的。但是由於他在某年,寫訴訟狀傷到了餘杭縣四位賣茶的,冥府就把他的祿位名籍削去,所以現在我能夠來向他索命了。」



西蓮法師聽他講得頭頭是道,於是就開示他說:「你講得有憑有據,相信不會是誣賴支相公。不過我們佛教裡面,有無上微妙的誦經消懺之方法,可以替你解除宿世的冤業,轉生到好的地方。何苦只想報復,雪一時的忿怒之情呢?」



鬼聽了後,恭敬的說:「如果能這樣,那最好不過,但我怕你們騙我。要是現在就起道場,我馬上就離開支公的身體,去中堂禮佛。」



於是鬼就要西蓮法師把答應的事寫下來,並焚化給他。做完法事後,支公就突然醒過來了。幾天之後,支公又倒地,口裡又發出北方的口音,於是家人又再請西蓮法師來。西蓮法師就責備鬼說:「你已經獲得超薦了,應該遠去了,怎麼又來了呢?」



鬼回答說:「我已承佛力,獲得超生,絕對不會不守信用。不過另有人要來索命,就是那四個賣茶的。我怕法師你懷疑我沒有信用,所以特地來告訴你一聲。」鬼講完之後就走了。



不久,支公生病,不到一個晚上就死了。



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具足樂與樂因
願諸眾生脫離苦及苦因
願諸眾生永久不離安樂
願諸眾生棄愛憎住平等
南無阿彌陀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25 00:57 |
humenkiller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輪迴路險
要聽地藏菩薩的忠告

地藏菩薩本願經 閻羅王眾讚歎品第八
譬如有人迷失本家,誤入險道,其險道中,多諸夜叉、及虎狼獅子、蚖蛇蝮蠍。如是迷人,在險道中,須臾之間,即遭諸毒。有一知識,多解大術,善禁是毒,乃及夜叉諸惡毒等。忽逢迷人欲進險道,而語之言:咄哉男子,為何事故而入此路,有何異術,能制諸毒。是迷路人忽聞是語,方知險道,即便退步,求出此路。是善知識,提攜接手,引出險道,免諸惡毒。至於好道,令得安樂。而語之言:咄哉迷人,自今已後,勿履是道。此路入者,卒難得出,復損性命。是迷路人亦生感重。臨別之時,知識又言:若見親知及諸路人,若男若女,言於此路多諸毒惡,喪失性命。無令是眾自取其死。


「嗡。哈。卡瑪拉。瓦拉呀。梭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25 22:17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0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