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4082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5   6   7  下頁 >>(共 11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cyu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1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想讓男方知道, 也不想跟男方結婚~~
那就把孩子拿掉吧!!

難不成你打算當未婚媽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29 17:39 |
夢想我買單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8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的是玩笑開大了 表情
雖然不是很好的做法~
不過為以後著想還是犧牲他吧~__~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3-29 21:38 |
2285228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30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想拿就拿掉呀~
如果不想~就努力一點~工作~
為了這一個小生命~你的親生骨肉~
努力一點是對的~
我現在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不過有一點是知道的~
要養~一定不要丟給社會大眾幫你養~
絕對不要把他託給育幼院~或者依些機構~
因為這種事情我看多了~
父母跑掉得呀~單親家庭無法養育的呀~有家暴或其他因素的呀~
真的很多個案~
我覺得真的不想養就不要生~
害的孩子跟你一起受罪~真的~!

因為我本身就是育幼院長大的~
現在也在育幼院當工讀生(還是學生唷^^)~多多少少都有聽到其他院童來育幼院的原因~
其實現在越想越覺得可惡~
有一些父母都在~但男的烙跑~女的改嫁~把小朋友丟到院裡~聯絡也聯絡不到~
(男的聽說又跟其他女的搞出小朋友)
真的是越想越氣~
還有一個是我叔叔(瘸了一條腿)~娶了國外的女的回來~(不知道是中國還是越南還是什麼的~忘了)
生出小男孩以後~女的跑了~
我叔叔又沒能力照顧~之後社工把那位小男孩託給寄養家庭~
而那寄養家庭卻把小男孩當作免費童工使喚~
要照顧他們的小朋友~做家事......等~(一堆不合理的事情)
而寄養家庭只要給她吃給她穿給他住~
打雜一切事情換來吃跟住~或許還沒啥話好說~
可是~我們要看他卻還要一大堆限制~
(基於保護小朋友~我覺得還合理~因為還有其他狀況而住在寄養家庭)
要叫他們爸爸媽媽~這就有點可惡~
拜託~他才小2~就換了好多寄養家庭~
每個都叫爸爸~媽媽~
這樣~在他的心裡~到底誰是父母?
好像每一個都是他爸媽~而真的爸爸~卻不清楚~不認識~甚至於不知道~

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這件事情~
好好面對這小生命~你的孩子~
如果真的現在狀況不允許~我建議~打掉~
如果你想要生~那就好好照顧~


天下這麼大~
卻~卻~
找不到比我帥的人麼~
只能怪我~長的太帥~
唉~難道~長的帥也是一種錯誤嗎?
獻花 x4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3-29 23:41 |
小威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妳還當成大玩笑~ 可見你很樂觀"

既然很樂觀~ 希望你們talk的順利喔~~ ^^

PS. 還是恭喜妳懷孕了!!


擦去轉身離去之後 不爭氣的淚! 燦爛笑容滲雜著汗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29 23:46 |
sunny2390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3 鮮花 x295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微笑の天秤 於 2009-03-29 14:3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開玩笑?????
是很好笑阿
誰會沒事拿這種事來開玩笑

心情很低落了
上來發文紓發情緒
這樣不行嗎?
但卻被懷疑我開大家玩笑

懷疑這件事是開玩笑
簡直是雪上加霜



抱歉!我絕非是揶揄妳的意思表情

只不過想說妳自個都說是個玩笑了才照著妳的意思說

建議妳,倘若妳真的對這個男生的愛已逝去了就真的不要將孩子留下來

這樣對妳及對小孩的未來都是不好的....表情

好好仔細的考慮清楚吧!表情


◎得理要饒人,理直要氣和◎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30 04:06 |
筠琇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還是讓男生知道比較好
讓彼此溝通,有個共識
不管結果如何
但至少妳盡力了...


簽名?好!
「簽」
簽完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30 04:16 |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鮮花 x49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建議不需要讓前男友知道

如鬼他肯負責 自然很好

萬一跑出這麼一句話:這是誰的種?

那不是對你二度或者n度傷害嗎...?

想清楚 生下來 就是完完整整的一個生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9-03-30 05:20 |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鮮花 x46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砂 於 2009-03-30 05:2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建議不需要讓前男友知道

如鬼他肯負責 自然很好

萬一跑出這麼一句話:這是誰的種?

那不是對你二度或者n度傷害嗎...?

想清楚 生下來 就是完完整整的一個生命

表情 若人家分沒多久,又沒劈腿,顯然是他的吧~除非他真的有那麼白
讓他知道看要怎處理,比較好吧
要生的話,他起碼得負擔養孩子的部分費用
要墮的話,他至少得付一半手術費.......不論如何他都有部分責任
自己的權力要去爭取阿
除非他個性很差或你還很愛他......

不過為何他向樓主提分手呢?表情 是有第3者嗎?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30 07:48 |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鮮花 x46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紅與黑 於 2009-03-29 12:0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有這種事也不奇怪啊。。。

表情 發文日又不是4/1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30 07:49 |
羽蝶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9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的周遭發生的一件與你一樣的事情
不過我那個友人的小孩已經7個月大了!
聽說.....
小孩子的媽媽當初也是不讓前男友知道
默默的將小孩生下來
由於孩子的媽媽要上班
所以委由同住的同事輪流照顧
由於媽媽和同事上班都很累
所以小孩沒有得到妥善的照顧
常常是吸著奶嘴過日子 
由於現在的大環境不好
所以小孩子的媽媽就被裁員了!
所以只好再去找前男友的媽媽
委由前男友的媽媽照顧
小孩子才得到良好的照顧
可能是因為小孩之前沒有的到妥善的照顧吧
寶寶自己要變得更獨立,在6個多月的時候就會爬和站了!
我媽媽所這樣的小孩叫做"可憐兒",所以必須這麼堅強
只能說三思而後行
我想任何人都不希望這樣
在要生之前先好好想清楚
我的友人現在的小孩有得到妥善的照顧
你想你的小孩可以嗎!?
如果可以就生下來吧! 


[ 此文章被羽蝶在2009-03-30 18:3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30 07:52 |

<< 上頁  1   2   3   4   5   6   7  下頁 >>(共 11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6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