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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咖啡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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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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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1-26 23:0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累積因果,即然分開無原因力,則非事實不明,而是無致死原因力.(依此同意冰大見解)
不過,換個角度,若不是再加上那個一半,也不會死的,豈不又都有原因力了.這筆帳算誰的?都算好了.那誰先誰後,來個接力,後面那一個才是真凶,前面那一個是不能犯(重大無知的手段不能,認為只要5克致命,卻不會致命),後面那個也是重大無知,只是客觀上在後面,所以算他的帳?合理嗎?(算不清楚了,也不能放人),所以來個罪疑唯輕,論未遂.(但依案例是不能犯)(接力下毒案)


假設10cc致命,甲、乙只各放5cc,
其實也不能算是重大無知啦!若非事後法醫認定5cc不足以致命,一般人會認為5cc毒不死人嗎?


[ 此文章被冰咖啡在2009-11-27 00:00重新編輯 ]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6 23:15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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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知道多少毒會致命.(除非專家),同意此一般社會通念.所以大家都算重大無知?
古代多數人認為神力可以....,所以全部重大無知.或是都應算有罪?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6 23:21 |
8G9119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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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16樓柏大對各爭點的精闢說明。
不過有關累積因果。
管見以為冰咖啡+1
因為題目早已說明
某甲欲殺乙,在乙的飲水下了1cc毒藥,某丙也欲殺乙,也在飲水下了1cc毒藥。乙喝了水之後死翹翹了。事後認定,2cc的毒藥剛好足夠致人於死。

而不質疑命題,1向是個人解題的罪刑法定主義。
另外扯到重大無知,似乎離題了。
以上為敝人的胡言亂語,別介意。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台固媒體 | Posted:2009-11-26 23:42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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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出現既遂之情形.就不會在探討"不能未遂"了....再者.用正常適用
先行通說(相當因果)或是客觀歸責來講.是因為因果(結果)歸責之對象無
法確定之下.才依法理罪疑唯輕.討論各負未遂犯
------->以上僅為個人之見解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7 00:06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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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故意作為犯審查順序:
1客觀:結果出現...,有著手,但因果關係(?),可歸責(?)
2主觀:故意
..........
在未遂犯理論中,只要客觀TB中有一個沒有符合,就不能算即遂.因果關係未能符合,也算未遂的.
故有不能犯(客觀具體危險說,或重大無知說)的討論.(不能只看說犯罪結果未出現,才論未遂)
...............
兩人兩槍殺1人,僅一中彈,找不到子彈比對誰殺的.
則事實不明,罪疑唯輕,指何項唯輕?
1死亡結果有確定
2因果關係?(指此項唯輕)(算有著手,而因果關係不能確定.
3主觀,有確定
進入未遂犯審查程序.
但因為槍的方法,左右看都有危險性,不是不能未遂.
...........
2人不約而同接力下毒案,各僅一半,以為會有效.
1結果:人死了
2因果關係:
2.1分開不致命,都無因果關係
  2.2合起來會致命,都有條件因果,但客觀可歸責?
2.3著手如何確定?誰的毒才是失去控制的風險?
    就算查明時間先後,也可以說,無前者,即無後者之責任歸屬.(所以就不明了)(算事實不明,對死亡的客觀歸責不明)
3主觀:故意明確
...
進入故意未遂犯審查
1客觀上:結果未出現(因為少了一個客觀歸責)
2有處罰規定:有的
3著手:可以認定
4主觀:
...
但因為只下一半的毒,而誤會會死,還是有其危險性(具體危險說),又並非重大無知(根本沒有危險的符殺人或刀揮空氣),故非不能犯.(這一部分,在認知上,因為已將之評價在客觀歸責不明)(另一說,如前說,以為只下一半的毒,會死的,但根本不會死)(能算有危險嗎?)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7 07:33 |
芸淡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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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大大們的分析才發現
原來小女知道這兩種是啥東西了,只是名稱好像不一樣
大大說的偏離常軌因果是不是有老師說"偏離重要說"?
累積因果是不是老周書上寫的"併合的因果性"?

哈哈~好像跟大大們現在討論的差了十萬八千里了 表情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7 10:32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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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如何定義?
這個偏離重要說和併合的因果說?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7 11:38 |
芸淡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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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的說,併合的因果是指單一行為並不會造成結果的發生,但多數行為併合時,就會造成結果的產生。
就像大大舉的例子,甲乙兩人各在a的水中下毒,一人5cc,5cc不會造成死亡,但是10cc就會出人命,所以甲乙兩人還是各論既遂。

偏離重要說我是聽強哥說的比較清楚,意思是說結果的發生太誇張的話,行為人未遂,反之既遂。
例如,颱風夜,甲殺乙,乙躲到窗邊,在甲要下手之際,乙打開窗戶要叫求命,就在這個時候,乙被雷擊中,掛點。
    颱風夜,甲殺乙,乙在屋內亂跑,兩人上演你追我跑戲碼,一個不小心,乙撞到玻璃,掛點。

應該是這樣啦,如有錯誤還請大大指正^^ 表情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恆的完美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8 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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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但有沒有提推論過程?還是只是即未遂結論.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8 12:39 |
lai0913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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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1-28 12:39 發表的: 到引言文
謝謝,但有沒有提推論過程?還是只是即未遂結論.

過程可以參考冰大所寫的
周老師對因果關係的講解是以其演進的過程來說明
也就是說以條件說--修正的條件說--相當因果關係--客觀歸責理論,
當然中間還有其他不重要的理論(我已經忘了)

條件說為結果原因
相當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理論為結果歸責
1.條件說+客觀歸責理論=構成要件的因果
2.客觀相當因果關係=構成要件的因果
3.條件說+客觀歸責理論=客觀相當因果關係

重點是累積及偏離皆是條件說.所以只有結果原因,而非結果歸責
所以仍需以客觀相當因果關係為主要的審查方式

晚輩僅了解這些而已,請前輩們參考參考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9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09-11-28 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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