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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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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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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jef於2007-08-21 08:22發表的 :
我贊成廢除死刑,但是前提是要加入鞭刑,因為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最好是受害家屬代表去施行鞭刑).

人類有選擇為善為惡的權利,但 上帝有審判(生死)的權利!
人類不應該執行終結生命的事,宇宙當中自有因果定律(上帝在管的)在主宰.
人類的良知良能本來俱足,因後天污染而矇蔽住,我們欠缺的是道德良知的教育,以及家庭倫理的教育.因為幾乎淪喪,所以我們得面對我們自己創造出這樣的社會,這也算是共業吧!

如果受害者家裡只剩下一個80幾歲的老母~ 那是由那位老婦人去施行鞭刑嗎? 表情

人類有選擇為善為惡為權利!這句我認同~ 因為人要故意要使壞,沒有人可以阻止,這是指在
思想上而不是在行為上!
由引申中的話可以得知您是相信有上帝存在,那人類執行終結之事仍基於在人類社會中所定之法律規範,
對此人早已不生任何效力了。所以只好送他去見上帝,讓上帝好好的去教育他,
有朝一日他說不定可以在天上大放異彩!也不無是善事一件,對共業之說也有消之而功德圓滿之舉!
所以後天的矇蔽、以及我們所虧缺他的道德良知教育、家庭倫理教育,都會在他見到上帝的那一剎那,
一切的一切都有了答案,他也看到了因果定律,真實自我~ 有這樣的好事!
那我們何不多多益善!多送幾個去見上帝,像強姦的啦、強盜的啦~ 都應該讓他們早早登上帝之門。
對社會是益處不少,對他們也是好事一件,而對整個社會的業障也得以消除,不亦快哉! 表情



我們政府真是學人精~啊~~~~~~
哦~我的天吶~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樣有敗部復活的機會~"~

人生如霧亦如夢 緣生緣滅 還自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0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8-29 21:02 |
yule3200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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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lawman0099於2007-04-26 19:18發表的 :
自古中國就是以力服人,所以才會有治亂世用重典的觀念。
但是時代在進步,先進國家均加強國人的法治觀念,所以才有廢除死刑的觀念。
如果法治觀念夠強的話,那麼廢除死刑何嘗不是兼顧人權及法治的最佳方式。
試問重典之下真的就沒有犯罪了嗎。
我認為加強法治觀念才是根本之道。

沒錯
大大所言甚是..
加強法治觀念才是根本之道
但是這條路 似乎還很長..
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7-09-01 02:40 |
maggic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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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啦!
社會亂成這樣,被摸胸10秒也無罪。
真不知道法官是怎麼判的?

法官的專業有問題,跟判死刑無關啦.
不能因法官誤判,就以為判死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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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2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7-09-04 05:37 |
maggic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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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提人權,要先考慮受害者的家屬,

要不然,人家也不會尊重司法,
萬一受害者家屬不滿自己買殺手報仇,這只會製造更多的恩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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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3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7-09-04 05:44 |
ddtk061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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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 表情
對被害人極大的不公平,被害人的人權應該比加害人更應該受到保障吧.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9-04 16:29 |
kcko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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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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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思考一下,國家執行死刑的權力來源為何?
是多數人民同意立的法給的權力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說透過一定的程序的多數決可以剝奪人的生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5 21:55 |
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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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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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
每天有人自殺 (因為卡債、生病...等等)
每天都有人生意 外而死亡,死亡如此 輕而昜舉 ,更何況他們曾經傷害別人的生命,
,所以死亡之後就是重新出生,是另外生命的開始 ,
另外 生命可能是一隻狗 、一尾魚 或者 是一頭豬,
讓他們嚐嚐被殺的磁味。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8 21:56 |
cming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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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
個人覺得反而還要加重刑則,別再有什麼假釋或是大赦了,已經夠亂了,
還減輕刑責,只想到那些犯罪者的權益,怎麼都不去好好想想受害者!! 表情


♂幫忙點一下增加支持喔♀
單身萬歲,簡單生活
Freestyl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7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9-14 16:46 |
tortur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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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不贊成廢除
不過我想問...現在死刑廢除了沒??


妳的眼神帶著憂傷....在往事中流浪....
當妳覺得孤獨....把我帶回妳心深處....
妳會明白愛的深度....只為妳付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2-11 20:45 |
kevin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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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怎麼害死人
就怎麼處理他
無期徒刑太便宜他了

>>想一想>>>>>>>>>>>>
受害人是你的親戚朋友父母親時
或你本人
你會原諒他嗎
所以不需要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


[ 此文章被kevinssi在2007-12-13 01:34重新編輯 ]


http://www.the-page.net/bananaleaf/Kevinssi/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9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2-13 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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