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Dragon-Q 于 2011-12-08 13:03 发表的 : 不是文字游戏~而是不善于表达!
下面是引用 往真里修 于 2011-12-08 14:20 发表的 : 当然是「明知不能安全驾驶(客观上也不能安全驾驶)而驾驶」阿,不然还有什么?为何醉态驾驶不是故意之行为??到底是不是故意,那是事实认定的问题跟构成要件的探讨无关吧本罪不是故意之行为吗?不然是什么??包含过失??
下面是引用 TJQAZ 于 2011-12-08 14:31 发表的 : 不善于表达~~~~是我专用喔~~ 我是好奇所以想问问看啊~~~看看大大们的看法如何而已。毕竟这有不同见解~~
下面是引用 Dragon-Q 于 2011-12-08 14:52 发表的 : 新菜喔~~大概就是过失犯185-3的可罚性与认定185-3为抽象危险或具体危险的搭配使用..........
下面是引用 往真里修 于 2011-12-08 14:44 发表的 : 好想看看不同见解长什么样子... 还有,这盘冷饭也炒过久了...什么时候要出新菜呢??
下面是引用 往真里修 于 2011-12-08 15:15 发表的 : 你的意思是:如要处罚过失,需为具体危险犯如止于故意,则抽象危险犯足矣.....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