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40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ulu121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介绍] 剑灵气功师在英雄本中的注意事项
[table=415.3pt][tr][td=1,1,553]气功师在输出时也得注意四周的情况,以随时保护自己安全,也要了解自己该做的是什么

冲角团南海舰队支部(20妖魔王英雄副本)
1.优先打狼(会招小怪)
2.打一王时,一王台词:『这样才公平嘛』立刻冲到门口优先解决狼后快速打死力士小怪,后拿炸弹丢王
3.打二王时,气功小王优先解决,听到二王在蓄气时,把二王冰脚
4.打三王时,点出荡华涟,当忽雷跳完后会抓人,看到队友被抓时立即使用荡华涟,忽雷血量低于50%时会跳三次

红莲墓地(36炎煌英雄副本)
1.打任何小王时优先解决小怪
2.打一王时点出荡华涟
3.打一王时用大挪移将旁边的拳师小怪拉走后解决掉
4.当队友被一王给冻结时(无法行动),立即用炎龙啸解除队友身上的冰
5.如来不及解除冰或是太晚解除,看一王在蓄气时准备使用荡华涟来保护队友
6.打二王时优先将左右两旁的力士小怪拉过来,并解决
7.二王血量到一定程度时,会招换左右两旁的狮子,也拉过来让他们不要妨碍到输出,基本上只要跟他们绕圈圈就可以了
8.混元罩打三王时不要强化,并点出荡华涟
9.当三王喷完火之后,会抓人,如看到队友被抓使用荡华涟来保护队友
10.当三王跳完之后,会开始丢八发火球,靠近三王与队友,使用混元罩
11.当三王八发火球丢完之后,注意它的动作,如双手合起来准备震地板而队友又没断,使用荡华涟可保护全体队友三下,第四下气功自己可依靠QE或是SS来躲,如荡华涟在CD使用冰盾保护自己
12.身上有火种的话,被三王的吼给吼到会引爆火种,有被秒杀的危险,如果发现有危险使用荡华涟或是冰盾保护自己,有把握就QESS闪躲

海蛇补给基地(45火炮兰英雄副本)不清楚新版本的火炮兰,先以我在韩服之前版本的印象来打
1.点出荡华涟
2.一王与队友沟通,正常是先解决旁边的两个小王
3.一王潜水时,会对四个人各丢一发水枪,使用混元罩保护自己与队友
4.当一王丢完水枪挥动翅膀时,就是准备放大决,当翅膀在快速挥动时使用荡华涟
5.王放在大决后会潜水冲刺,别太靠近王与仇恨者
6.打二王时以远距离输出,二王吹毒之后停止攻击,因为她会使用替身术

7.当二王第一次使用大决后,会招换一只小怪,可与队友沟通谁来拉王

8.打三王时随时会叠到火种,这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注意不要被真空破还有烈火焚阳给打到,有秒杀的危险

9.三王每到一定时间时会招换一只小怪,共三次,优先解决

10.打四王(火炮兰)时与队友沟通,可能是气功坦王也有可能是其他职业坦王

11.四王到达一定血量时会使用冰大决、火大决,火大决抓准时间QE闪开后再使用SS闪躲,或是直接贴边边即可,冰大决则是要去开两边的机关来产生蒸气,躲进蒸气内即可
[/td][/tr][/table]
i7391轻松交易网是港澳台专业游戏虚宝交易网站提供游戏币、游戏道具、游戏帐号、游戏点数卡的买卖资讯。卖家手续费仅3%,买家免手续费唷!各大游戏专属交易区商品应有尽有,MycardGASH等等点数卡93折起,多样商品优惠中!
另外,i7391轻松交易网热烈招商中,欢迎踊跃洽询唷!

客服服务时间:09:00-01:30
台湾:(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27391传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后,有空欢迎到i7391轻松交易网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5-02-09 15:2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889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