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9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licecc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成人] 白內障選對人工水晶體視力重返清晰 價格越貴越好嗎?
【來源出處】 https://healthmedia.com.tw/m...hp?id=58332


【NOW健康 楊芷晴/台北報導】


現代人生活中離不開3C產品,藍光對眼睛的危害不容小覷,長時間近距離的密集接觸,恐是誘發白內障提前報到的潛在風險!眼科醫師提醒,白內障是一種常見的退化性疾病,醫學上歸納老化和紫外線傷害為白內障主因;少數是因為外傷、虹彩炎或感染等,或是糖尿病患血糖控制不佳,導致白內障提早生成。


白內障生成後不可逆 置換人工水晶體視力重返清晰


瞳孔後方原本清澈透亮的水晶體因為各種因素變得混濁,光線無法穿透造成視力模糊不清,眼科醫師陳逸川表示,白內障生成後不可逆,可能會導致視力不斷衰退,目前尚無任何藥物能真正有效治療白內障,唯有透過手術方式才能讓視力重獲清晰。現今白內障手術已進展到微創術式,僅需局部麻醉,透過超音波乳化術即可將白內障吸出,傷口僅0.2公分免縫線,手術過程約20分鐘,再放入事先決定的人工水晶體即完成。


隨著醫材不斷進步,以人工水晶體功能性來看,大致可分成3大類:包括單焦點、延焦段、多焦點或全焦段。其中,單焦點對於遠距離視力相當清晰,如看電視時會很清楚,但看中距離或30公分內的近距離就需要借助老花眼鏡幫忙,因此術後也會聽到部分病人抱怨,開車時擋風玻璃外的視野很清晰,但低頭往下看儀表板時視覺會覺得模糊,或是平時看電腦或平板、甚至手伸直要夾菜也看不太清楚。


至於延焦段可將視力的清晰度延伸到眼前40至50公分的距離,但是近距離如看手機、閱讀較小字體的問題尚未改善,仍必須配戴淺度數的老花眼鏡才能看清楚。目前最新研發的多焦點或全焦段,遠中近距離都能看得清楚,細分兩者,多焦點是聚焦在遠中近3個焦點清晰,但每個焦點之間的距離仍有模糊地帶;而全焦段則是遠中近連成一線,看近看遠都沒有斷層,適合對於視力要求全方位清晰的白內障患者。


陳逸川醫師進一步說明,全焦段人工水晶體又可區分為非繞射型和繞射型2種技術,非繞射型在夜間的視線不會產生一圈圈光暈,適合需要夜間開車族,但35公分近距離的閱讀則略顯吃力,需準備100度老花眼鏡以備不時之需;而繞射型除了遠中近距離都能看清楚外,優勢在於30公分內的近距離視力相當清晰,例如工作需要看報表或較小字體時,也能應付自如,缺點為燈光昏暗或夜間開車時物體會容易產生眩光。


人工水晶體如何選擇? 醫曝:不是價格越貴越合適


該如何選擇適合的人工水晶體?陳逸川醫師建議3面向考量,首先為預算因素,功能性愈強的水晶體價格愈高,但不妨納入水晶體是永久性使用來考量;其次,病人本身眼睛健康程度考量,如患有嚴重青光眼、糖尿病患有視網膜病變或有老年性黃斑部病變等,高階水晶體也無法達到預期功能,就不一定要選擇較高階的水晶體,可選擇單焦點或延焦段;若對視力清晰要求品質較高,則建議可選擇多焦點或全焦段。總之,術前應配合醫師進行詳細眼睛檢查,與醫師討論個人生活型態和視力需求,才能聰明選擇適合自己的人工水晶體。


白內障術後照護簡單,留意前1周眼睛避免進水,保持眼睛周圍乾淨,勿揉眼睛即可。目前並無公認可有效預防白內障的作法,只能透過出外做好紫外線防護措施和眼睛保健盡可能延緩,白內障不要等到太熟或太硬才做手術,以免增加手術風險,陳逸川醫師提醒,如果日常感到視力模糊、清晰度不足,甚至因此影響生活,且起因為白內障引起的水晶體混濁,就是可以開刀的時機。  

【心得感想】

陳逸川醫師表示,隨著醫材不斷進步,以人工水晶體功能性來看,大致可分成3大類:包括單焦點、延焦段、多焦點或全焦段。其中,單焦點對於遠距離視力相當清晰,如看電視時會很清楚,但看中距離或30公分內的近距離就需要借助老花眼鏡幫忙,因此術後也會聽到部分病人抱怨,開車時擋風玻璃外的視野很清晰,但低頭往下看儀表板時視覺會覺得模糊,或是平時看電腦或平板、甚至手伸直要夾菜也看不太清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3-05-10 14:4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72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