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62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e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3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
那也要先有个很棒的女朋友呀!!!

找了一个跟鬼一样的女朋友~会很傻眼吧= =


人生要是跟等巴士一样...
  你愿意搭哪一种车?
爆满?脏车?旧车?新车?空车?还是...走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10 22:54 |
空心菜呢?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看起来挺不错的说
希望能成真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7 15:58 |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假如是真的有这样对的人就好了 表情


*═─═─═─═─═─═─*
↑   ☆∴°ο。.静 ∴°ο。☆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7 18:45 |
lgm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很准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7 18:49 |
sfennel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9-01 19:02 |
miluo901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6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型的人》...........即使结婚也不会迁就另一半
这种类型的人似乎很多都是怕被别人约束的人。因此即使将来结婚也依然不会迁就丈夫,还是会想要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并且也希望另一半能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也就是说纵使是结婚之后,也期望还能过着不受拘束的生活,彼此都能够过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日子,这样的生活方式正是你心目中理想的婚姻生活。

我认为夫妻再怎么亲密
也是不同的个体,一定也有对方无法认同的地方
兴趣也不可能完全重叠
互相欣赏并尊重对方才是相处之道,我是这样认为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9-02 00:45 |
dow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满准的嘛! 表情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9-02 00:59 |
郝贻彬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7-09-04 23:50 |
小录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A型的人》...........即使结婚也不会迁就另一半

这种类型的人似乎很多都是怕被别人约束的人。
因此即使将来结婚也依然不会迁就丈夫,还是会想要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并且也希望另一半能有属于自己的世界。
也就是说纵使是结婚之后,也期望还能过着不受拘束的生活,
彼此都能够过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日子,这样的生活方式正是你心目中理想的婚姻生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7-09 20:25 |
tyl00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1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型的人》...........为了想永远与他在一起才结婚的

这类型的人在内心有强烈的欲望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可说是个极天真且非常重视所爱的人,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拘泥于形式或古板,
宁可说是想和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才会与起结婚念头的,
而只要每天能和他生活在一起,心中就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假使过了十年都还能保持新婚时的气氛,那将会是人人所羡慕的一对。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5-09 03:38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02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