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91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ann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鮮花 x8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學習] 背英文的心路歷程.方法
背英文的心路歷程.方法


1.了解自己的英文程度.再去買一本比自己底子高一點的英文單字本
2.確實紀錄背單字時間.掌握記憶的黃金時間
*以某天為例
1     2     3   4     5   6   7
8.22 8.23 8.24 8.25 8.27 8.29 9.1
1 1 1 1 2 2 3
把握記憶密度.先密在疏
3.每天所背的單字量不需要多.就算一天10個.只要11天.在那1天所接觸的單字量就達70個了
4.把不懂的單字和例句的單字.把它的同義字找出並紀錄
5.把單字唸出來.並用手寫幾遍.
6.融合手.口.眼.多重加強一定會有很大的幫助

-----------------------------------------------------------------------------------------------------------------------
Hermann Ebbinghaus(1850 ~ 1909) ,德國實驗心理學家。他在心理學史上第一次運用實驗法研究高級心理過程,開闢了實驗心理學研究的新領域,對記憶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這條曲線告訴我們在學習中的遺忘是有規律的,遺忘的過程不是均衡的,不是固定的一天忘掉幾個,幾天又忘幾個的,而是在記憶的最初階段遺忘的速度很快,後來就逐漸減慢了,到了相當長的時間後,幾乎就不再遺忘了,這就是遺忘的發展規律,即 " 先快後慢 " 的原則。觀察這條遺忘曲線,你會發現,學得的知識在一天後,如不抓緊複習就只剩下原來的25%。隨著時間的推移,遺忘的速度減慢,遺忘的數量也就減少。有人作過一個實驗,兩組學生學習一段課文,甲組在學習後不久進行一次複習,乙組不予複習,一天後甲組保持98%,乙組保持56%;一周後甲組保持83%,乙組保持33%。乙組的遺忘平均值比甲組高。

單字學了又忘、忘了又學,如此重覆的循環下去,不但浪費時間,同時,也不知到底記住了哪些單字,遺忘了哪些單字,因此只能盲目的為自己進行一連串的複習動作,徒增不必要的複習工作;了解艾賓浩斯的記憶曲線將讓您在有效的時間內,學習到最多的單字量。




如何學好英文常讓許多人苦惱,到底要從那方面著手,才能穩紮穩打的學習英文?世新新聞系老師林紫玉,提醒想學好英文的同學,累積字彙最重要。若能運用邏輯聯想來提升學習字的能力,才是她認為打好英文基礎的不二法門。

林紫玉認為充足的英文字彙量是決定英文能不能學好的首要條件。她常教一個單字,就脫口而出數十個相關字,常讓學生大呼吃不消,但又不敢不學。

林紫玉提到,學習英文要由字彙打底,就更要深入了解字。包括字的源由;字與字之間的微妙差別;字的搭配用法,不亂點鴛鴦譜;最後則是不同文體中字的意義展現。著重了四點,方能正確用字。
轉貼~~
許多人從小背書長大,學語言的字也往往今日記,明日忘。林紫玉提到,若能使用邏輯推理和聯想力,滾雪球地般找出各種相關的字,不用背也能尋著字的脈絡發展而牢牢記住。

林紫玉舉英文報紙上常會出現的英文俚語為例,是需引經據典來明白箇中道理。如同中國的成語都有典故一樣,外國俚語也有源由。西方童話故事中的 Pinocchio( 皮諾契 ) 就是小木偶,在文章中比喻為說謊話的人;又如同伊所寓言中的 Sour grapes( 酸葡萄 ) ,喻意就是得不到說不好的心態;西方的索羅門就是中國的包公;羅賓漢就是廖添丁。了解典故,就會了解字。

把字典當英文的救命仙丹是許多同學們的通病,林紫玉表示,這會成依賴習慣,也難怪很多人將日報看成年報。語言不是科目,而是工具;語言是生活,也是文化的產品,語言的差異性更會充分展現在文化之上。如中國人稱不睡覺的人叫夜貓子,外國人卻叫 night bird ,是因為貓頭鷹晚上都不睡覺,而且被歸屬為鳥科的原因。

常說自己是一本攤開的英文百科全書,這位學生口中的「阿紫小玉老師」,教同學從累積字彙開始,一步步的延伸閱讀、充分運用英文來表現,也難怪同學們雖有資訊超載卻甘之如飴的矛盾心情了。

*摘自【聯合晚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6-10-22 00: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60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