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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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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子漏水, 要找谁啊
社区有个新住户
跟仲介买了房子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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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11-12 20:48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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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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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漏水,跟缴不缴管理费用没有关系...

记忆中,如果不缴管理费用,到一定数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忘记确切步骤+要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11-12 23:07 |
davidtw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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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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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漏水管委会是否要解决应视状况而定:
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6条第二款规定对公寓大厦之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洁、维护、修缮及一般改良是管委会的职务之一,你必须先查明漏水的原因是否为共有及共用之部分导致该住户漏水,若是,则应由管委会负责修缮,若非,则除了你们社区另有特别约定外,依同法第10条第一项规定对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应由使用人(住户)自行负责。

2.住户若逾期未缴管理费得诉请法院命其给付应缴之金额及迟延利息,严重者可诉请法院强制其迁离:
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区分所有权人或住户积欠应缴纳之公共基金或应分担或其他应负担之费用已逾二期或达相当金额,经定相当期间催告仍不给付者,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得诉请法院命其给付应缴之金额及迟延利息。
又依同法第22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住户有积欠依本条例规定应分担之费用,经强制执行后再度积欠金额达其区分所有权总价百分之一者,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促请其改善,于三个月内仍未改善者,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得依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之决议,诉请法院强制其迁离。

所以你应该优先调查漏水的原因,至于他缴不缴管理费并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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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50 (by SaintChris) | 理由: well done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6-11-13 01:00 |
rt8001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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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他(新住户)跟哪家仲介买的?(契约还在吗?)
2.买屋后多久开始漏水?
3.漏水的部份归不归为公有部份?
4.住户规约中是否载明管委会应负责的部份呢?
请详细说明才有办法解答。
另外,可跟住户说明~缴交管理费用是义务,至于责任部份有规约及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有载明,请住户细看。


点下面的连结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并不花你半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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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支持小弟开版(有关社区管理或社区生活上的相关问题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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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7 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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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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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仲介公司处理啊~
像这种问题 仲介公司会处理的
若不处理
就举牌抗议吧
把这间仲介公司这种肮脏名誉公布出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6-11-29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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