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
我最近在读宪法
读到立法委员的产生方式时,有几个名词看不懂
前项第一款各直辖市、县市应选名额,依各直辖市、县市人口数比例分配,并按应选名额划分同额选举区选出之;第三款名额,由获得百分之五以上政党选举票之各政党依得票比率选出之。
其中“同额选举区”是什么意思呢
“政党选举票”是什么意思呢
希望有了解的前辈能帮我解答
谢谢
我顺便分享一个在网路上找到的“单一选举两票制的政治意义”
宪政(评)093-113号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August. 31 20044
单一选举两票制的政治意义
宪政法制组顾问 高永光
立法院现在正在举行临时会,临时会的重点之一是朝野共同推动的修宪案,虽然朝野的修宪主张有所不同,但是单一选区两票制,却是各政党最有共识的修宪主张。单一选区是指一个选举区只选出一名立法委员,和现行的制度比较,过去我们每一个选举区都选出超过一名以上的立法委员,旧的制度叫做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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