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35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ally小猫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创作大师奖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宠物园地
推文 x918 鲜花 x23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综合] 十二星座遭遇感情地雷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忌讳,爱情上的忌讳更是多。 
因为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永远都是意见统一,步调一致, 
总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 
偶尔闹闹别扭、吵吵小架都不是什么伤感情的事情, 
有时候或许还能增进你们的感情, 
但是一旦踩上了属于你们的感情地雷,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喔! 
所以赶紧来找一找你的他/她的星座吧, 
提醒自己谨慎行事,不要因为一点小时而点燃导火线哦! 
 
 
白羊座(3.21—4.20) 
爱情忌讳:不能泼他冷水,不能拖拖拉拉,不要唠唠叨叨,不要闷不吭声。 
感情地雷:不可以挑战权威。 
没有一个星座比白羊座更要面子的了,如果你伤到了他的自尊,小心他/她会翻脸不认人,让你后悔莫及哦。白羊座的人都是心直口快,性急好斗嘴,做人没什么心机的,脾气过了也就算了,一般不会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是你不要拐弯抹角、指桑骂槐,更不要叫他们“好好反省”,因为在白羊座情人的字典中,是没有“认错”和“反省”这类字眼的。不能以诚相待,小心他/她会让你们的爱情列车靠站喔。 
 
 
金牛座(4.21—5.20) 
爱情忌讳:不能没有耐心,不能华而不实,不要对他/她忽视,不要铺张浪费。 
感情地雷:不可以和他/她谈钱。 
如果你太过猴急,缺乏耐性,牛牛们会认为你另有图谋,不值得他/她守候。什么幻想,什么将来……一切不实际的东西对他们来说都要OUT!还有就是他们的占有欲很强,他/她可不希望和别人一起分享自己喜欢的人,就算是朋友都不可以哦,所以不要和异性表现得太暧昧喔。另外,金牛座的情人是没钱就没安全感的人(或许他们不会承认),不管感情多好,也不要在他/她面前念及钱字,会招来他们的反感哦。 
 
 
双子座(5.21—6.21) 
爱情忌讳:不能一成不变,不能没有主张,不要当闷葫芦,不要考验耐性。 
感情地雷:不可以刺探隐私。 
喜欢不断变化的双子座,是不喜欢每天都做同样一件事情的。如果平淡的生活没有一点创意,一点激情,你是拴不住他们的心哦。而且双子座的人是没什么耐心的,跟他们比,吃亏的永远都是你。虽然双子平时风趣幽默、大方得很,但是他们要有自己私密的小空间,那里自由,神圣且不可侵犯,一旦你去探听双子座的情人不愿说的事情,他们会觉得你很讨人厌喔。和双子座的情人在一起,也许会让你觉得有点累哦。 
 
 
巨蟹座(6.22—7.22) 
爱情忌讳:不能漠不关心,不能急功近利,不要过于外向,不要纠缠不休。 
感情地雷:不可以伤害家人。 
巨蟹座的人情绪多变,你要用不变的关怀来应对万变的事情。他/她喜欢相互的关心,语言的体贴,所以你要温柔的对待他们,切不可对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CATV | Posted:2006-12-14 00:39 |
pfamily20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狮子座(7.23—8.22) 
爱情忌讳:不能泼他冷水,不能冷嘲热讽,不要对他说教,不要胡乱插话。 
感情地雷:不可以不公不正。 
狮子座的人可是大哥大、大姐大哦,对他们所做的事情,你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是不要东说西语,讲些不中听的话,会损坏他们“王者尊严”的哦。对他们多说大道理,只会让他们对你反感,如果你再老是打断她正在说的话,那你就完蛋了!和狮子座的人谈恋爱,一切都要讲求公平、遵循原则,无理取闹和出尔反尔,就是存心和他们过不去。对于他们来说,有理可以恩爱一生、无理则是寸步难行。 

还好了

不要背叛或是脚踏两条船

和平相处是最重要的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6-09 23: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21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